作者gkc (冠元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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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关於命理研究院小组的申诉案
时间Wed Oct 26 15:10:43 2016
诚心请教MRZ教授:
Paulnewman 小组长,以给对方判罚结束此案,技术性的以结案为理由,认为案子已结
,所以抗拒MRZ教授所说暂时恢复我的各版发言权之指示。
然而教授有说到,关於 Paulnewman 小组长自己被申诉违法判决一案也须发还重审,
毕竟直接水桶我,不让我做任何答辩,是何居心??
因此小弟诚惶诚恐,请MRZ教授指点我一下,那麽如果转贴之事结案,那 Paulnewman
小组长违法水桶的案子是由教授您审理?? 还是由另一位小组长在小组上审理,然後我
在答辩和举证期间,恢复所有发言权??
※ 引述《Paulnewman (子玄)》之铭言:
: ※ 引述《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之铭言:
: : 以下为裁决内容:
: : 1, pasaword既然有事不能事前请假,那事後请务必前来本版补请假.
: 待pasaword一有消息,我想他会亲自来请假的。
: : 2, Paulnewman可以替pasaword代言.
: 感谢群组长。
: : 3, 本案请全数回归命理研究院小组的组务版重审,理由如下:
: : A, 即便FB上公开张贴之图文并不受智慧财产权保护,
: : 若转贴者并未事前获得被转贴之当事人许可,
: : 或该当事人在张贴时并未言明该图文可随意转贴,
: : 那麽转贴者的行为就是对当事人的不尊重,
: : 因此当事人应有权提出抗议,这也是本案的核心所在,
: : 故重审只以解决核心问题为主.
: : B, 因本案之裁决者为pasaword,现已无法申辩的情况下,
: : 其代言者既然为Paulnewman,因此由Paulnewman裁决重审.
: : 重审期间,gkc的水桶必须暂时解除.
: 此案情既然群组长已经裁定重审,
: 即认定此举侵犯控诉人的权益,
: 那麽本组即以相对等之水桶处罚之,
: 既然已经顺从了gkc版友的申诉,
: 相信已没有讨论此审案件之情事。
: 因此申请不需解除水桶。
: : 4, 至於除了本案核心问题(本公告的"3-A")之外,其他跟原告与被告之问题
: : 均为他案或案外案,这些属於小组长的治权范围,群组长不予干涉.
: : 群组长 MRZ
: 感谢群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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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gkc (36.229.13.111), 10/26/2016 15: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