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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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关於Jerry与whenever7963互诉案
时间Tue Oct 11 11:27:46 2016
0, 群组规定如下:
二、组务与板务之建议与讨论,及申诉与检举
2. 向群组长提出之申诉与检举,请於群组组务板进行。
因此两人皆有权在群组版上检举对方在申诉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1, Jerry检举whenever7963非申诉案内容当事人,检举其违反群组规定.
whenever7963虽为该申诉案之非当事人,并非在申诉文中推文,
而是另外贴文检举,所以并不能算是违反群组规定.
2, whenever7963检举Jerry在上面的检举乃是诬告.
检举内容就算错误,也算不上是"诬告",只能算是乌龙检举.
乌龙检举不会被群组长受理.
Jerry的检举只能算是乌龙检举.
群组规中并无明确规定乌龙检举或诬告的罚则,因此顶多只会被计警告一次.
Jerry在这方面顶多是初犯,从他的检举内容看来,
他对群组规定内容缺乏了解,所以这次乌龙检举无须受罚.
同理,whenever7963这次检举也是乌龙检举.
念及初犯之故,这次也不算上什麽罚则.
3, 对於"诬告"的定义,依照刑法第169条诬告罪:
「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者,处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换句话说,这已经属於刑法范围,若真要指称对方"诬告",
群组长可无权裁处,因为:
无论板主,小组长,群组长,站长等,都非公务员.
又,诬告罪之构成要件如下:
1. 诬告必须向该管公务员提出:
称该管公务员是指有权接受申告,而开始刑事程序或行
政惩戒程序的公务员而言,包括刑事审判程序中的法官,
负有侦查职责的检察官,及其辅助机关的司法警察或司
法警察官,机关中专负督察职责的公务员或监察委员等等.
2. 行为人所诬告的内容必须为虚伪者:
亦即行为人向该管公务员申告的内容,必须是虚构的犯罪
事实或虚造的应行惩戒事实,方为本罪的诬告.
3. 行为人诬告的对象,必须在法律上能负刑事责任或惩戒责任之人:
故对於未满14岁或心神丧失无责任能力之人,诬告其犯罪,
或对不具公务员身分者,诬告其违法失职,皆不会成立本罪.
且行为人向该管公务员为虚伪内容的申告时,必须指明其
所诬告之人,若未指明其所诬告的人是谁,则不会成立本罪,
而可能成立未指定犯人的诬告罪(刑法第171条).
4. 行为人提出虚伪的申告即可,至於其提出虚伪申告之方式则无限制:
申告包括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告诉,告发,报告与提起自诉.
所申告的事实,并不以全部都属虚伪为必要,全部事实中有部分
系属故意虚构.仍然要成立伪告罪。
5. 行为人的虚伪申告若已达该管公务员,即属既遂:
行为人为虚伪的申告後,就算撤回告诉或变更其申告内容等,
均不影响已属既遂的诬告行为.
6. 行为人主观上须具备诬告故意,以及使他人受刑事处罚或惩戒处分
的不法意图,而实施本罪的行为,方成立本罪.
故依照上述定义,群组规定不会受理"诬告"的检举,
顶多以"乌龙检举"作处理.
4, 对於"乌龙检举"的罚则,会依照案情程度作出处置,最多是计警告一次,
最轻也不过是群组长不予受理.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警告则是禁言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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