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nord (雷诺德)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申诉] 已在财经组务版申诉
时间Sat May 30 19:39:09 2015
文章代码:
#1LJsoAAl
这篇是5/10日申诉
依据版规小组长须在七日内答覆
另一版友申诉经过11天小组长已答覆
惟本人申诉的部分已经过了20天
丝毫没有任何小组长处理
在约5/20日向另一位小组长IanLi提出申诉
却得到已经申诉了不得再申诉的答覆来删文
结果本人的案件还是石沉大海
1.申诉人ID:lenord
2.判决书
主旨:lenord 大量自删标的文,水桶10年。
3.申诉人:Sanji
类型:股板简字号20150423-1
说明:经板主检视板面,查lenord 大量自删标的文,
且有前科在身,且依累进法,故依板规处以水桶10年。
◎板上自2014.11.3开始全面禁止自删标的文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tock/M.1415009733.A.A85.html
使用者注意,标的文处份是一篇一罚,且已经实施近半年,
且板上已有不少自删标的文被处份者,
千万不要说你不知道有这项罚则。
如要申诉请至Law-Service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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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版版规并没有规定一篇一罚
2.S版主所说自删标地的处分都有经过警告这段
所以我并不觉得版主可以这样就桶我十年
况且说明部分写说有前科在身
我第一次自删标的,你总不能拿其他案例来桶我吧
这根本不一样的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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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boutBoards/M.1432985953.A.80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