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merecca (werewolf)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申诉] 人文宗教小组申请查询分身被阻
时间Wed Jul 24 09:51:07 2013
1.申诉人:flamerecca
2.被申诉人:sitos
3.申诉原因:
敝人於3/25
因为两个帐号使用相同IP,并发文方式雷同
故申请查询两个帐号是否为分身帐号(BeeEater scopeowl)
经过多次回覆 sitos小组长於四个月後(7/23)拒绝,拒绝的理由为
(
#1Hxg8CNO (HumService))
对於帐号部所设定小组长送查多重帐号的附议审查标准,
所提及的「不适用於一般板务行政惩处」(
#18CI8fbq (ID_Multi)),
我的理解就是「累犯」或「重大犯行」以致於「不适用於一般板务行政惩处」。
如果你认为这只是我个人的主观标准,
可以再询问 pokky 是否愿意为此项检举负责而附议。
如果你认为我这样的处理不妥,可以向群组长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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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处理 敝人无法接受 烦请群组长处理
无法接受理由如下:
1. 此种解读规定的方式之前全无公告
在提出检举并做完所有程序,四个月之後才提出。
这种判断规定的方式极不合理。
2. 在小组长解读里面所提「累犯」或「重大犯行」
均不是一个明确的标准
此种规定,对板主而言,极难实施。
3. 「不适用於一般板务行政惩处」一句
解释为
必须是「累犯」或「重大犯行」
就敝人角度 此解释相当奇怪。
综观ID_Multi 板,从未看到上面提出的检举
有提到里面被检举板友「合乎累犯或重大犯行」的概念。
这概念於检举之後才提出,并被说的如此理所当然。
敝人无法接受
===
麻烦群组长处理了 感谢您。
4.申诉证据:
作者 sitos (麦子) 看板 HumService
标题 Re: [申请] 多重帐号查询
时间 Tue Jul 23 10:44:4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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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铭言:
: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呃,因为送出多重帐号查询,如果成立的话,可能会直接带有处罚。
: : 因此必须要先确认该案是否有调查的必要。但对於调查的必要条件,
: : 现行的规范写得不是很清楚。因此我在 3/27 的时候有写信去问 penlyly 。
: : 当时得到的回应是他晚一点再回覆我,但接下来就音讯全无。
: : 後来 4/14 的时候我有再写信问是否有相关的讯息,还是没有回应。
: : 所以现在对我而言,我还没办法决定要不要附议申请。
: 经过三个月时间
: 请问小组长已经决定好要处理与否了吗?
虽然 scopeowl 板友於 BeeEater 板友被水桶後发表论点相似之文章,
且透过同一个 IP 位址上网,但 scopeowl 板友并未违反板规,
故此案不属於累犯,且未有重大犯行,因此不符合送查多重帐号之要件。
若 scopeowl 板友之发言违反板规,请板主依一般板务行政惩处。
作者 sitos (麦子) 看板 HumService
标题 Re: [申请] 多重帐号查询
时间 Tue Jul 23 23:32: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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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铭言:
: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故此案不属於累犯,且未有重大犯行,因此不符合送查多重帐号之要件。
: 听不懂。
: 哪一篇公告有写说
: 累犯且有重大犯行 是送查多重帐号之要件?
: 如果这是本小组自创的规定
: 烦请小组长公告後实施 感谢您。
对於帐号部所设定小组长送查多重帐号的附议审查标准,
所提及的「不适用於一般板务行政惩处」(
#18CI8fbq (ID_Multi)),
我的理解就是「累犯」或「重大犯行」以致於「不适用於一般板务行政惩处」。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我不愿意为该检举负责,也不会提出附议。
如果你认为这只是我个人的主观标准,
可以再询问 pokky 是否愿意为此项检举负责而附议。
如果你认为我这样的处理不妥,可以向群组长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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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198.23
※ 编辑: flamerecca 来自: 114.25.198.23 (07/24 09:53)
※ pokky: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07/24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