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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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公告] 本小组检举办法规范
时间Wed Nov 10 19:13:34 2010
※ 引述《hateOnas (讨厌)》之铭言:
: ※ 引述《ganbaday (低调)》之铭言:
: : 其实只有三行,可是不能推文(汗
: : 其实我打完也发现bug,实际执行上换个作法就可以了
: : 检举超过七天,但未满300字不受理的,绕个弯就没冲突了~
: : 可以小组长自己公告处分而不必然因检举而处分,就当作小组长自己逮到的即可
: : 而除了这类,其他检举要少於300字都很难。
: 以下是个人感觉
: ......你倒因为果了 请看第八条 那条是精华
: 就是觉得 这种检举扰乱组务 不想处分才定这种刁难规定
^^^^^^^^
: 如果真的落实组规 我想应该很感谢我帮查
基本上我比较务实,只要事情「实务上」照着规定走具有可行性,那运作上仍旧ok的~
上面两位小组长都跳出来保证不会纵容违规,再计较程序问题并无实益,
只要违规者处分有确实产生,就不会有矛盾或者冲突之处,此检举规则并非不可行。
若有不上站、超过职务数量及其他触犯站规组规情况,你又如何能断言他们不想处分?
不受理检举与不想处分,逻辑上并非必然的,毕竟实务上不经检举也能处分。
若哪天哪个板主明显违反规定,你去检举而该板主没受到处分再来论也不迟~
无论你有无先写信沟通、无论有无三百字影响面=>无论是否受理检举,
就算不受里检举也没差,只要违规的有确实照规定处分即可
(例如板主在板上po文骂你祖宗十八代,这麽夸张了小组长可能不处分他吗?
毕竟规则要运作实际靠的是「处分有无执行」,而非「检举有无受理」
只要处分确实有下,於检举是否受理上面争执没有帮助)
至於除了「明显触犯站规组规」情况,只是「版规」上的争议,
先写信沟通、写出三百字影响,这并无难处而且非常合理。(一千字我可能还不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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