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ller (w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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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两岸版版主mafa及momoTT无视版规
时间Sun May 30 20:58:26 2010
投诉1的内容:
参见政治组组务版的
#1Byg-_8D 一文及后面的讨论串
简单的说就是:
之前在下作为两岸版的版主之一,
于两岸版讨论时使用了"台湾国"一词用语,(两岸版搞了个称呼白名单)
但当时不是在[称呼]对方,并且当事人也没有计较。
但因为在下之前不知道哪里得罪了另一个版主momoTT的闺蜜好友,
被她去政治组务版投诉了。
依据版规我认为我没有违反两岸版的版规,原因见我列举的说明。
但momoTT及mafa却无视版规,在本人避嫌的情况下判罚本人水桶。
因此在下辞职后前来投诉。
在下认为,在法律面前不存在少数服从多数,
在法律没有改变前,不能因为多数人的看法就违法,
而必须修改该法律后,才能生效。
版规就是这种情况。
而投诉2.
见两岸版(CrossStrait)z-3,从118-129部分的三人讨论
简单说:
本人转录一则新闻,标题有"我国"字样(其实为prc),
版规规定不得修改转录新闻的标题。
但momoTT及mafa却再次违反版规,在未公告及修改版规的情况下
要求本人修改标题,并要判罚本人。
2件事,都显示出两人毫无法治意义,故此在下认为无法与之共事而辞职。
※ 引述《Majestic (PTT超难登入)》之铭言:
: ※ 引述《weller (weller)》之铭言:
: : 申诉人: weller
: : 申诉对象: CrossStrait版两位版主mafa momoTT
: : 附带申诉对象: 政治组小组长 Iamidiot
: : 申诉说明: 本人被两位无视版规无法治观念的官僚水桶,投诉如下:
: : 投诉1:
: : 两岸版版规写明是: "白名单列表之外的 [称呼] 才可能判罚"。
: : 而本人一个否定式的陈述,目的是以此说明"台湾国"之不存在,
: : 对方非台湾国人,因此说称“你们汉人政权”说法的不合理。
: : 既非以"台湾国人" [称呼] 对方,也非以"台湾国"称呼roc
: 我看不懂你投诉1的诉求内容。
: : 证据1:本人用了"你说你是"(对方未否认,也未检举,检举人是momoTT版主的好友)
: : 证据2:本人用了引号引起"台湾国人"
: : 证据3:本人使用了否定句
: : 证据4:本人引用了roc宪法
: : 证据5: 请看政治组务版文章 #135ZX0zc (PoliticLaw),小组长曾有过改判两岸版
: : 版主对称呼的判罚。
: : 因为当时认为LovingTaiwan使用的是陈诉而非称呼,因此要求版主取消劝告。
: : 当时判词:不讨论立场判断仅是评价,只以评价判罚劝告严重了些,请版主调整。
: : 请留意当时只不过是"劝告"都已被小组长要求改判,
: : 而今日,在下作为参与制定版规的前版主群成员之一,却被此陈诉判水桶。
: : 如此可有法治精神?
: : 退一万步来讲,若如此说法会引起对方不快,
: : 也是要以本人挑衅之类说法判罚,却不能以[称呼]了对方的理由来判。
: : (而实际上对方并未对此追究)
: : 版规在,则当依法执行。
: : 不然立来还说版主自由决定,是何道理?
: 从证据上来看我看不出来跟你申诉的主旨有什麽关系,能不能请你重新整理一下?
: : 投诉2:
: : 在版规写明转录新闻,不得修改标题的情况下。
: : 两位版主在没公告也没修改版规的情况下,
: : 居然一起违反版规,要本人把之前转录的新闻修改标题
: : 版规在,却还是版主说了算,是何道理?
: : 特此投诉两人如此无视版规的官僚行为。
: : 还请群组长依据法治精神公正处理,
: : 不要让"法治"成为笑话,成为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丢的工具。
: 证据?
: : ps:附带投诉政治组小组长无法治精神,
: : 投诉的是此两人无视版规,却在受理辞中说有意与无意。
: : 并且跟自己先前的处理标准严重不一。
: : 作者: weller (weller) 看板: PoliticLaw
: : 标题: 请辞并投诉两岸版版主mafa及momoTT无视版规
: : 时间: Mon May 24 18:37:46 2010
: : 本人申诉及对两岸版另两位同僚解释如下:
: : 具体见两岸版z-3,118-129
: : =================
: : 版规部分一:
: : 4、两岸建议的称呼如下,建议列表外的称呼都可能水桶。
: : ~~~~请问我是使用"台湾国"在称呼对方吗?
: : 引用且否定的陈述是违反了该条版规哪一点?
: : 若有人对两位说,台湾人不是“蒙古人”,
: : 不是“古代人”不是“清朝人”,是否也算用了白名单外的词?
: : PRC(中华人民共和国).ROC(中华民国).台湾.中国.中国大陆.台湾/大陆地区.大陆. \
: : china.taiwan(大小写皆可)。
: : 版规部分二:
: : 2、转录文章的限制
: : a.转录文章须附连结须得原作者同意,并不得修改标题或部分内文。
: : b.转贴新闻须附连结并不得修改标题或部分内文。
: : ~~~~~~~~~~~你们的第二项说法公然违反版规,
: : 如果有要求改标题的特殊情况,为何不在版规中列出来?
: : c.两者都须附上三行以上的心得可供版友持续讨论(转录自己文章亦同)。
: : d.每人每天转录总计限制在5篇以下。
: : 最後,请判。
: : 判後本人辞职并申诉。
: : 申明,我不认为版主高于版规。
: : 版主可以制定版规,但定了版规之後就应按版规走,
: : 若我确实违反了版规,我自然会接受。
: : 现在二位居然有这种解释,那麽,道不同不相为谋。^^a
: 若你要申诉 Iamaidiot而不是用前项申诉一或申诉二的事证,请另开他案。 不受
: 理所谓 ps. 之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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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133.20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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