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bras (斑马)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问题] 请告知无法至组务板发文申诉
时间Fri Sep 21 01:40:30 2007
※ 引述《aribus (冲刺吧)》之铭言:
: ※ 引述《Majestic ( )》之铭言:
: : 我的想法是藉由劣文机制,限制一些因为乱发文而被设劣文的使用者滥用申诉
: : 机制,至於发文未超过200篇 注册不满12个月的使用者,目前我倾向开放,前提是
: : 该小组有一位小组长能确实地执行管理小组底下的组务。
: : 我不想限制使用者申诉,如果用一句话来说明,我只想做个 经济学里面所提
: : 到政府应该扮演的角色 -- the night watcher.
: : 至於怎麽做才可以更好,还希望诸位能提供意见与想法。
: : Majestic
: 先问一下,非当事人可以参加讨论吗?如果可以,我想提我的意见。
: 首先我觉得先简化问题,单纯就zebras所提事件而言,他欲提出申诉,
: 但却受限於组务版的发言限制,所以直接跳到群组版申诉,这到底是可以或不可以?
: 群组长第一次回覆是越级,不予受理。第二次回覆仍未明示,只言请充实文章。
: 也许群组长之前有处理过zebras相关事件,所以有个人看法。
: 但就zebras所提问题,不同於ohoho之前是受到劣文限制,zebras并未有劣文。
: 而发文未超过200篇、注册不满12个月的使用者仅不能在Acad_discuss、
: AboutNew、Law-Service三个组务版上发文,故此限制应非国家研究院共同之规定。
: 因此群组长是否可以做出明确的指示,方便其他日後欲申诉但却有相同问题的使用者。A
: 其次用发文与注册限制虽能对多重帐号以及恶意的使用者加以控管,
: 但同时也牺牲部分正常使用者之权利,组务版也并非只能提起申诉。
: 以个人为例,我注册於2002年,上站4890次,文章仅50来篇,
: 正如同群组长所言应充实自我文章,所以我大多数时间选择潜水不发言。
: 我想不能排除PTT上有一部分这样的人存在,如果同时采用发文与注册限制,
: 是强力但可惜的作法。
: 而发文、注册、劣文限制原意是为对多重帐号以及恶意的使用者加以控管,
: 但是多重帐号并不代表恶意的使用者,
: 而一个被众人认为是恶意的使用者会不会受到不合於版规的处置呢;
: 或是当使用者的劣文超过限制时,难道不能要求合於版规的处置吗,
: 版主总会有行事不周的地方,如果完全不给他们申诉的管道,是有待商榷的。
: 当然小组长人手不足是一大问题,
: 申诉者也不希望处处像Pttlaw旷日废时的审理过程。
: 但这应可以在程序上加以改进而非严缩申诉管道,如:
: 1.第一次申诉被驳回或维持原判,一个月内不可再提申诉。
: 2.连两次申诉被驳回或维持原判,一定期限不可再提申诉。
: 3.有劣文的使用者申诉於群组版提出,将本来三级的申诉减少到两级,
: 而如果申诉被驳回或维持原判,日後不受理同一帐号申诉。
: 我想应该还有很多方法或措施可以使用,
: 我也知道这牵涉到小组长与群组长的工作量,有现实的考量,本人仅提一点想法。
所言甚是,不过我希望群组长能将此事情分两部分处理:
1.关於受理我的申诉案
2.关於申诉制度配套的改进问题
否则如果把第1.问题绑在第2.问题的前提上
第2.问题如果讨论三个月,是否第1.问题的申诉案也要积压到三个月後再说?
这样对本人的权利维护极为不公。
我认为应该先处理第1问题
先以开放本人在组务板的发言权限,或是直接受理本人的申诉案
都是应该可以考虑的选项,不过请尽快处理,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41.183
※ 编辑: zebras 来自: 61.229.32.206 (09/21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