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teratha (天使长路西法 Luciferous)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问题] 关於废除看板 (建议)
时间Fri Jun 22 15:01:01 2007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临!)》之铭言:
: ※ 引述《amateratha (天使长路西法 Luciferous)》之铭言:
: : 你说他们不愿意参与组务。
: : 那他们为什麽还来投票?
: 这我不知道,之前群组长与小组长更动试阅规定的会议,完全没有让各板主参与
: 也没有通知,也没有会议记录。我在#3370 Mon Jul 18 04:09:03 2005 已经质询过了
: 而当时的群组长zoea於 #3389 Tue Jul 26 19:07:38 2005回应
: 其後#3398 Wed Aug 3 06:42:41 2005 仅四人同意即通过看板试阅
: #3408 Sat Aug 13 23:03:29 2005 更为夸张,仅「两人」同意,即通过看板试阅
: #3430 Wed Sep 7 22:53:38 2005 亦是仅四人同意即通过看板试阅
: 权力集中至此,看板试阅通过与否,最少只需「两人」的意见即可定夺
: 直到现今,权力如此集中的试阅规定,尚未修改。
: 问题难道不大吗?
与现在问题无关。
早建议你另辟标题讨论,不知你到底在坚持什麽....
: : 规定是规定。
: : 但是除非你证明投票者并非依照自由意志决定赞成,
: : Junchoon的作为才说的上是无视版主群的意志硬是一人指派。
: : 居然还把後来steelfinger的问题算成Junchoon的错误来凸显自己的「先知先觉」,
: : 是谁在强词夺理,胡说八道?
: 参与投票的本就不是「板主群」,而是「小组长群」
: 你连参与投票的资格都没搞清楚
: Junchoon当时的作为,本就无视板主群的意志
: 先是在Fri Jun 2 16:52:21 2006公告,提前让steelfinger担任试阅板主
: 後又不依照组规的试阅规定,迳行通过steelfinger板主试阅
: 却在#4671 Fri Apr 21 21:07:12 2006 的公告中提及
: 改成新的试阅模式後,改成由板主以投票系统投票,选项无法重新投票
: 属於不记名投票,所以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留言表达意见,以选项得票数计算即可
: 所以我不以留言与否作为票数是否有效的判定标准
: 但是之前更改试阅规定时,没有将这个部份做说明,是群组长的疏忽
: 连当时的代理群组长都已经承认在公告中未加以说明
: 而後以他一人的意见,就把steelfinger通过板主试阅的事拍板定案了
: 你有什麽证据可以拿出来支持你的狡辩?
我的确记错了规定中的投票资格。
但是根本不影响我的立论。
除非你能够否认那些投票者的自由意志,否则你所谓一人定夺,只是你自己的认为。
而你自己的认为有多少份量?
: : 这例子跟组务有什麽关系?
: : 这句话你需要我问你几次呢?
: 那麽我需要讲几次「基督信仰板没有板主根本不是问题症结所在」?
你需要我跟你讲几次「基督信仰版现状与组务无关」?
: : 5323。
: : 你没有「宁可让版面废掉」的想法,又说没宣称「不想废掉版面」,
: : 那你想怎麽样?
: 我写得很清楚
: 我在去年8/03已经在Brethren板
: 就已经对基督徒们提出过会有「失去基督信仰板」的危机
: 身为基督徒,我暂时只能为这件事继续祷告,直到上帝向我显明下一步
: : 现在组长都说了:版主选出来,版面不废。
: : 你要扯规定,就不要回这个讨论串。
: : 开新讨论串对你有这麽困难?
: 1, 是你先开始缠着我一直强辩
因为你先开始把组务硬扯上基督信仰版现有问题。
: 2. 我说过,废除看板本来就是属於组务,基督信仰板是目前实际可以用来讨论的例子
: : 所以你现在在对我本身,我站外的部落格做人身攻击。
: : 很好。
: 我想你根本不明白什麽叫做「人身攻击」
: 去看过你们的blog的人大概都会明白,谁对谁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之定义:以言语直接或间接攻击对方,而且这些攻击没有凭证证实为真。
这边附上我们的blog网址:
http://www.wretch.cc/blog/mocear
请各位自行判断我们的部落格是不是对人进行人身攻击。
: : 无关。
: : 版众在版面上的表现,与组务无关....
: : 我们又不是组务请来「败坏版面」的「打手」。
: : (或者你想在此做出这个指控?)
: 你不必一直用「与组务无关」作为开脱的遁词
我陈述事实,故非开脱之词。
: 群组长是否可以在没有板主的看板直接处理板务,这在组务规定中是没有的
: 只有在「废除看板」中有提到
: 小组长可在此看板发表公告宣告看板进入观察状态并限期於两周内改善
: 换言之,群组长亦是在缺乏组务规范的情况下「凭一己之意干预看板」
: 虽然用意和作法都不坏,但毕竟仍应当注意程序正义
程序上无解之事,你也强要人「注意程序正义」?
: : 所以照你所言,就算没共识一样选的出版主嘛....
: : 那现在选不出来不就跟没共识无关?
: 没共识可以产生出板主,不代表选不出来就跟没共识无关
: 我不知道你从前读哪一所小学
: 小学生彼此之间没有共识,班上一样可以有班长,只要老师指派就可以了。
: 但若老师开放让班上自行选举班长而选不出来,那就跟班上同学彼此没共识有关了
若你十分强调前S版主是於「没共识」状态下所产生的版主,
那就表示「没共识」不是「产生不出版主」的必然因素。
请自行注意自己言行的逻辑,而不要牵拖到别人以前小学念哪里。
(这也是一种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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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看不懂?我想是罪人看不懂。
基督徒根据基督信仰的前提(人受到罪的影响,发展科学时必然产生不忠於真理的现象)
讲论基督徒的XX观。
而罪人拿「不信者的前提」(人没有受到罪的影响,发展科学时绝对忠於真理)
去批判基督徒的XX观。
所以身为罪人的你们看不懂,甚至不屑那篇文章。 -节录自某人论「基督徒之XX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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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8.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