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dowpower (mypower)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转录]Re: [讨论]可否将forzenblue直接停职?
时间Sat Mar 31 17:16:18 2007
※ [本文转录自 PoliticLaw 看板]
作者: TonyDog (vivre simplement) 看板: PoliticLaw
标题: Re: [讨论]可否将forzenblue直接停职?
时间: Thu Feb 15 04:58:26 2007
※ 引述《shadowpower (mypower)》之铭言:
: wei的本意应该是 寄信只是提醒 不是必须吧
: 解禁的必要手续是含有"寄信"这道手续?
版主除了要管理版面秩序,还要整理。
等你当过版主以後就知道,不一定能一一记住
谁什麽时候被水桶,谁又什麽时候水桶到期。
被禁言的使用者自行在时间到後提醒板主解禁,
利人利己。
所以在一个使用者比较多的讨论板块里要求被
禁言的使用者,在禁言期间届满後写信提醒版
主解除禁言,对於版务的运作来说有其必要性。
提醒板主解禁,也可以算是第一次权利保护。
在没有做自己该做的权利行为,就急着想要用
别的方法「伸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将版主停
职,不但这两者之间没有关连性,也不合目的
性,更没有权利保护的必要。
相同的见解,其实 I 小组长在 2005年即已表
示过:「
请被禁言的使用者在水桶期限满了之
後寄信给该板的所有板主群并将此信备份,等
超过一定期限後仍未被处理再到这边申请解禁
。到时再由小组长发函给该板板主群,若板主
群仍不处理则由小组长强制执行。」(参见本
版第 15 篇)同时本人也在第 16 篇草拟过一
则「提醒解禁信」供版友参考。
如果发言前对於本版一些基本的规定能有所了
解,同时多爬文,就可以避免不断地重复前人
已经讨论过的问题了。
--
另,请 shadowpower 有意见直接在版面上发言就好。
不要再一直寄骚扰信到我信箱。更不要到 violation 版恶人先告状。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82.234.73.133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15.17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