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D (麻将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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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组规
时间Mon Jun 26 23:55:35 2006
※ 引述《emsg (msg)》之铭言:
: ※ 引述《Fakeiven (墨东月)》之铭言:
: : 我也批评过基督信仰,除了火流星之外,我还真的没被浸过文,这怎解?
: : 很早之前我也讲很明白的说过『圣经被人为视时空背景、环境背景、人为背景
: : 而修改的可能性很大,就跟论语一样』,我没被浸,要不要来告我?
: : 你硬是要拿同性恋的文章要求基督教的人承认这论点,你不是在钓鱼?我也说
: : 过你的行为不也等於岐视他们,你告诉我基督教接受同性恋的比例有多少,而
: : 现世者无神论者接受的又有多少,那时候你回答了没有?
: : 不要合理化自己的行为却作着一样的事,这不会让你立场更为稳固。
: 这麽说只要提问题就钓鱼搂,这点我个人不太认同,不好意思。
这个逻辑从何而来?
: Q对於基督信仰提出问题,是对你提出问题吗?目前我看的并不是如此。
他是提出问题吗?
有看文章的就知道不是,他早已有定见,并且没有对话的诚意
: 再说,罪刑法定主意的原则性,版主并未遵循,这是事实吧!
罪刑法定是刑法,不要妄自类推
: 记人有规则就该依法行政,若Q的发言不当,理当由规则办理,而非投票表决。
投票表决的不是Q的发言
: 再依「意见」推成「永久水桶」,这样不好吧。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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