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D (麻将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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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基督板板主steelfinger的永久禁言处分
时间Mon Jun 26 02:01:47 2006
首先呢,你拿刑法的例子来说并不恰当,
严格来说应该是行政法
那麽板主就是所谓的主管机关,无所谓球员兼裁判的问题
因为还有诉愿制度
※ 引述《aqwertqaz (...)》之铭言:
: 对steelfinger永久禁言处分的质疑
: 我拿刑法的规定来谈好了
: 一
: 刑法的刑期怎麽判断
: 规定的很清楚
: 如犯哪条法律判三年到七年之类的
: 请问这位版主有在板规规定出来吗
: 这位版主有规定重复发文就得永久水桶
: 而人身攻击就是一次警告吗
: 二
: 我们的刑法是采取公开辩论原则
: 由被告和检察官两方进行言词辩论
: 最後由法官判断
: 我们的法律之所以要这麽规定
: 就是怕人性免不了会先入为主
: 检察官兼法官很难公正
: 但现在的情况是版主就是检察官兼法官
: 而且还不许对方提出答辩
: 否则就是"讨论板务"要水桶处分
: 然後这位检察官兼法官的板主
: 他爽就判警告,不爽对方就判永久禁言
你用「他爽就判警告」
可见你又在合理化自己的行为,把别人对你的处份转化成情绪/不公正
这又再一次的证明你根本没有讨论的诚意
: 这样合理吗
: 想请问组长的看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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