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RIST (哈士奇)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ROCBLUE之申请新版一案已经达到连署门槛
时间Thu Jan 5 17:25:11 2006
这位小组长就发起人资格不符为理由
悍然否决50余位版友的连署
管见以为实与法不合,於情不当,於理不合!!
盖连署本身与记名投票类似
系版友意思之展现,并非与实际版务运作有关
超过版定连署门槛,仅反应一个事实,
有足够多数版友希望该版开张,需要利用该版
审查发起人资格,以发起人资格不当否决连署版友的意思
可谓对所有连署使用者人格的侮辱!!
若这些连署ID有瑕疵,自可不计入其连署
然事实并非如此,仅以发起人平素作为之问题,否绝足够多数之民意
不啻告诉所有连署人,渠等并无在本BBS要求开设新版之权利
此实为重大歧视与侮辱..
诚然,若就版主而言,因其负责维持一版所有使用者权益
自需审查其资格,此为看板成立後版务实质运作问题
但连署系希望一个版成立的程序问题,系版友表达意志问题
其与发起人背景资格并无干系,只要议题无违公序良俗
且已达连署门槛,即应使其成立
若发起人资格不足就任版主.可另选版主或暂由小组长代行直至新任版主选任
并非可将程序与实体问题混为一谈,而间接侮辱所有连署版友
不可讳言.
BBS本就非国家所有,而属私人所有,
私人所有则使用规范旁人自无权置喙,只是如此侮辱特定使用者人格之规范,
是否妥当
希冀版务相关人员三思
顺颂 时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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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3.0.14
※ 编辑: TERRIST 来自: 203.203.0.14 (01/05 17:28)
※ 编辑: TERRIST 来自: 203.203.0.14 (01/05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