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ea (qu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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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罢免板主
时间Wed Jan 4 21:58:23 2006
※ 引述《LLD (麻将人格)》之铭言:
: 如果要新增此点,是不是也要有
: 版主不得删除自己被罢免的文章,甚至是强制置底,以为配套呢?
: 之前zoea小组长说,版主被罢免的文章「在任何版面都不是必要资讯」
: 然後现在又「不得於相关看版之外『不当』拉票」
: 那使用者如何去得知版主被罢免的资讯?
: 或者小组长的重点是「不当」两字,
: 那麽针对这个不确定法律概念,也请小组长列举或例示的定义一下「不当」两字吧
针对这点 底下您有另外提出建议
亦有另一位使用者针对您的建议提出自己的想法
基本上连署机的使用并无法做到完全限制符合某种规定的人才能连署
除了基础限制的上站次数 文章篇数以及注册时间外
并没有其他可以在使用连署上做限制
组务针对这点的考量点在於希望连署机的使用完全是国家研究院正常使用者
主动性的使用连署机制 并藉由这样正常的连署情况来作为认定任何一个连署的效果
当然既然在认定所谓乡民以及一般正常使用者上有疑虑
对於连署新增版主或看板上 过往判例上审核上会宽松许多
然对於解除某些版主职务的罢免版主连署上 组务必须审慎的认定连署的效果
既然无法作清楚认定乡民或者一般正常使用者 组务认为这样的情况会使连署失去真实
基於这样的情况 继而认为这样的规定是有其必要性的
至於所谓罢免连署是否会资讯不对称的情况
若一个连署标的有其连署的必要性
我认为自然会有认为必须连署的使用者来做一个连署的动作
各版是否非得以连署资讯置底或者连署资讯发布於该看板
这样的资讯留置 我认为各版版主的想法不同
留或不留 组务方面顷向於让版主自行决定
当然我们无法想像被罢免的版主会让这样的资讯做太多的停留
不过若然该版版主有失当之处 业经组务认可罢免连署有理由
会有许多使用者来作连署动作是可以预期的
对於"不当"这样的不确定法概念 或许需经由数次的判例来做成一个规范的界线
不过目前无法给予使用者一个明确的限制
然若认为国家研究院组务群会有过当行使职权
亦可於Pttlaw版作申诉等 对於使用者权益应不致有损失之虞
: 我觉得这样,是不是小组长太扩权啦?
: 总统能不能考虑要不要公告立法院通过的法案呢?
: 特别是小组长对於审核的标准只字未提的情况下
连署文章是否等同於立法机关实有疑虑
当然组务方确实为国家研究院行政之最高机关 但在目前分层管理明确的情况下
针对小组长本条规定的行使上 若认为小组长说明或审核上有不适当之处
亦可提请群组作再次审核 国家研究院亦会形成群组会议作个案审查
甚可於对群组会议仍不认同的情况下 提出於PttLaw版作申诉
使用者所担心扩权与否问题 在此三层审核下应仍得到纾解
当然审核标准只字未提的情况 原因在於小组长对於连署审查决定并非仅止於一个标准
若对於执行结果与连署结果相左 组务方面"当然"有必要对於这样的情况作详细说明
审核标准未提之缺失应可於此说明下作治癒
以上为组务方面对於使用者提出想法的意见
若无其他使用者提出任何建议
则前述新组规 将於群组会议做最後认定及修正後实施
使用者若有其他想法 烦请尽速提出
以供组务作参考及实施 谢谢
zo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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