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D (麻将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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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罢免板主
时间Wed Jan 4 17:12:51 2006
※ 引述《smalloc (有好多东西要买)》之铭言:
: ※ 引述《LLD (麻将人格)》之铭言:
: : 用另外一个法律概念「比例原则」来说
: : 是不是非得小组长如此扩权,不得以阻挡乡民之不理性罢免呢?
: : 其实也是不会的,
: : 只要在罢免规则定下「连署者必须是在罢免开始前在该版面po过文章XX篇者」
: : 就能度绝乡民乱入的问题
: : 这个办法虽然也有对惯於潜水者不公平的问题
: : 但总比小组长这样接近无限的扩充自己的权力好得多了
: [乱入]
: 如果真要这样作, 只会操死板主而已XD
: 连署者必需在该板面po过xx篇文, 那表示誓必要有人去搜寻, 去清点..
: 这还有某些文章被收入收藏後, 而原文却可能已经消失在板面之上..
: 等等之类问题..
: 呃, 我担心实行上困难度不低..
如果这样对小组长的困难度不低
我们又怎麽能够相信,那些来连署的使用者
小组长有能力去分辨,那些是有在看板的,那些是乡民?
还是要像上一次一样,只要有乡民乱入,
就不管其他正常看版的版友的支持人数,直接宣布罢免无效?
换而言之,如果小组长没有能力分辨,
就不应该给他那麽大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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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68.75.105
※ 编辑: LLD 来自: 219.68.75.105 (01/04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