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D (麻将人格)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公告] 罢免板主
时间Wed Jan 4 12:57:40 2006
※ 引述《zoea (quit...)》之铭言:
: 连署无效之公告方式:於AboutBoards看版公告,并於AboutNew删除无效之连署文章
: 连署人数及审核
: 1.连署门槛为赞成者超过或等於40个连署"且"大於反对连署
: 有效连署:﹝符合连署人资格之连署﹞
: 2.连署申请人不得於组务版及该相关看板以外之其他看板
: 以任何公开或非公开方式进行不当拉票行为
: 经审酌有此一行为,组务得直接宣布连署无效
: 非连署申请人若有上述行为,则提报组务会议经各小组长投票决定连署效力
: 并公告最後结果於组务看板
如果要新增此点,是不是也要有
版主不得删除自己被罢免的文章,甚至是强制置底,以为配套呢?
之前zoea小组长说,版主被罢免的文章「在任何版面都不是必要资讯」
然後现在又「不得於相关看版之外『不当』拉票」
那使用者如何去得知版主被罢免的资讯?
或者小组长的重点是「不当」两字,
那麽针对这个不确定法律概念,也请小组长列举或例示的定义一下「不当」两字吧
: 3.小组长得参考连署进行时於组务看版之相关讨论,决定最後是否执行连署结果。
: 对於连署结果之执行与否,小组长需於连署结束後两周内进行公告。
: 若小组长之决定与连署结果相反,小组长必须於组务看版进行说明。
我觉得这样,是不是小组长太扩权啦?
总统能不能考虑要不要公告立法院通过的法案呢?
特别是小组长对於审核的标准只字未提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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