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oboth (火流星!复活!)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公告]几件事情请各位使用者注意
时间Thu Dec 8 21:44:31 2005
※ 引述《zoea (quit...)》之铭言:
: 1.关於基督板板主罢免的问题
: powertaiwan使用者於11.7进行连署并於本板提出理由由本组审核,
: 然因该使用者疑似多id连署等问题,
: 原本由本组宣布连署无效继因帐务部门重新审核该使用者之情况,
: 该连署目前应属效力未定。
: 本组所谓
: =>>同一标的之罢免连署,两次之间最短需隔一个月(以审核终结或连署完成日起算),
: 但若有特殊情况,新事由等等,小组长得主动表示例外处理。
: 其所谓罢免连署应指有效之连署案件,对於使用者於连署机使用连署等情事,
组务规定并没有指定有效无效,而是说「同一标的」
这是群组长为了达到目的而任意赋予组务规定新的含意
: 组务并无要求使用者於审核後始得提出连署,
: 因此连署有无效力端看各小组小组长审核连署理由後公告效力。
群组长公告「主动表示例外处理」了吗?
没有!
因此明显的渎职
: powertaiwan於11.7提出之连署并非本规定所指之有效连署,
: 若因而认为之後不得提出连署连署将使连署机无法正常使用,
: 并使本组上述规定有适用过广之虞,
: 因此本组对於TonyDog所提出之连署理由经审核认可後,认为该连署有效并无不妥,
: 若干使用者认为得适用前述之规定实有所误会。
: 2.关於各件申诉案件之处理
: 本人於处理各该申诉案件之时,身分为人文宗教研究院小组长,
: 对於各项判决不涉入各该看板之实际内容讨论,
: 仅就本组一再认定之讨论风气之维持、板主处理各项事务之客观与否,
: 作为是否适法处分之认定。
: 既然各项申诉判决之适法认定与否的第一级审理由本人认定,
: 则对於判决之内容以及判断过程,皆为我所认定之情况并加以判断,
: 就一人之力审核各项申诉,确有可能有所阙漏或认定不妥适
: 本组亦为顾及於此,而就第一级判决各该当事人认不服,
: 可於判决内所述之期日内进行上诉,并由本组做成群组会议进行二审
: 对於使用者之权益应有顾及,若使用者对於判决认为认定有误,
: 即应进行上诉之动作,而非对於以判决之案件多次发表言论
: 致本组一般事务无法正常处理,请各该使用者能配合本组之规定。
: 另外申诉文章众多,申诉内容、处理难度亦不尽相同,
: 对於未处理之申诉案件,请各位申诉人稍加等候。
: 3.对於非当事人一再回覆文章
: 本组再次重申,非当事人请勿回覆各项文章
: 对於组务建议或其他事项,请自行开启标题说明
: 本组除删除文章外,尚未对违反本项规定之使用者做出其他处分
: 於本公告後,非当事人回覆申诉文章,本组依本公告停止使用者於本组发表文章权力一周
: 请各位使用者能加以配合。
: 4.对於本组各小组长认为有违法行事之情况,
: 除板主可迳向群组申诉并得进行经核可之有效罢免之连署外,
: 一般使用者亦得依Violation板之规定,向Pttlaw进行申诉。
: 以上请本院各使用者 查照
: 国家研究院群组长 zo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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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基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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