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Dog (汤尼狗:团结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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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罢免申请] Christianity版版主rehoboth
时间Tue Dec 6 22:12:10 2005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复活!)》之铭言:
: 群组长违反组务规定,未满一个月就让罢免连署通过
: 一样是渎职
: 这更显出你们是多麽恨我,一个个不择手段,极尽造谣污蔑之能事
: 甚至连无辜的组务人员亦受你们欺哄
我来解释,不过或许您已经听不进去。
一个罢免行为的进行,有程序面的,也有实质面的。
要先审查程序面,再审查实质面。
发起人资格不符,导致罢免不成立,这是一种溯及的「撤销」。
也就是,视同根本没有发起罢免。
前一次由於发起人的资格有问题,
所以导致罢免在程序面上直接被认为不合法。
前一次罢免,并不是在实质上罢免未成立。
这两种差别您可以了解吗?
既然如此,这一次的罢免发起,在时效上的计算,
当然就没有所谓的「未满一个月」的问题。
说明如上,请您不要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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