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oboth (火流星!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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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有关基督教板的删文与劣文
时间Sun Nov 13 07:29:46 2005
按照你的要求,用你的专业背景来理解你的论述
引用你的文章如下
你如果还是个懂中文的人,该知道「包容的定义:宽容﹑容忍。汉书˙卷二十七˙
五行志下之上:言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二:昨日感
卿包容,不然小生面目难施了。」这是教育部的定义,因此您只需要有一点点不能宽容和
容忍的情况,您就是一种不包容的表现
我认为这是你对我用不包容的表现
所以我再度要求「谈包容,ok,麻烦请知道一下基督教前人留下的范围」
请你记住你自己讲的话
只要有一点点不能宽容和容忍,就是一种不包容的表现
所以
你不能反对,否则就是一种不包容的表现
如果我按照你的专业背景来理解你的叙述有误
麻烦你重新解释一下何谓
「只需要有一点点不能宽容和容忍的情况,您就是一种不包容的表现」
我愿意聆听你专业的高见
※ 引述《heure ( )》之铭言:
: 针对贵板删除文章之板规第四条「无关基督信仰或其信徒聚会的广告」
: 其意义必须明确,首先让我们用断句法来检视这条法则的适用性质,由断句法可呈现
: 「无关 基督信仰或其信徒聚会 的 广告」
: 这条法则明显只适用於是「广告」且与「基督信仰或其信徒聚会」「皆」无关的文章
: 第三篇,虽表明看热闹,就表示基督教板不准乡民看热闹吗?
: 他有着好奇心,询问发生的事情还入境随俗使用贵教常用的「信耶稣等永生」
: 整篇文章「不是」完全与基督信仰「无关」甚至他不是广告,以上述解读法条的任何断句
: 方式都不构成应该被删除的条件
: 第八篇,请解释「歧视」定义,根据教育部线上字典,
: 歧视乃是轻视,以不公平的态度相待。
: 「难怪这麽少人要信」虽然未必是一个符合现实的叙述
: 但是这是根据前文的推论,如果你要探究
: 发文者有没有针对基督教相对於其他宗教不公平地对待,那麽这是自由心证的问题
: 应该像是法律上对於发言人本身对当时自己发言的理由做说明後才评断
: 第九篇,「被禁水桶被删文章才是真自由」一句
: 虽与圣经「基督徒作基督的奴仆,在基督里享有真自由」不同
: 乃是针对争议性议题做出感想,所谓「任意嘲笑」乃是板主您自己的解读
: 在我眼里看到的是他针对的是一个身为板主的人做出违背言论自由的反讽
: 尽管这个言论自由是不是真的遭受打压仍需等待组务调查
: 但是他并没有在字面上明确的说,基督教的教义就是他所言那样
: 因此对於他是否有对基督信仰的「嘲笑」「歧视」乃是你个人的「意见」而非「事实」
: 第十一篇,「尽信书不如无书,你一生之中没有试探过,或是质疑过任何事情吗,不能试
: 探那法律系统就别搞了,基督教的大义并不是你坚持的这些」一文
: 您认为他符合第一第四共两条删除标准,意思是您认为这段文字「无关基督信仰或其信徒
: 聚会的广告」并且认为他「蓄意持偏激或歧视立场,或不实污蔑」,可惜的是关於第一条
: 该篇文章既不是广告,又不是与基督教无关,至於「偏激、歧视」与否并没有显着的谩骂
: 或是贬抑;再者您针对他这篇文章说「基督教什麽时候主张过『尽信书不如无书』?」显
: 然是一种断章取义的做法,他从头到尾没有说过基督教主张尽信书不如无书,至於他最後
: 所言「基督教的大义并不是你坚持的这些」不构成他认为「基督教主张尽信书不如无书」
: 的充分条件,因此对於你认为他误认基督教之主张的部分,乃是你逻辑上的错误;另外,
: 你若因为他所言「基督教的大义并不是你坚持的这些」,认为他激进,那麽世界上所有的
: 学者,涵盖各领域都在对其他人的研究与思想做出挑战与质疑或否定,那麽,这些人都是
: 激进份子吗?又如果你认为不是,那麽你的想法事实上是针对该发文者认为基督教的真意
: 更不是他主张的那样,如此,如果你因此说他激进歧视,那麽你也是激进且歧视,若你不
: 激进与歧视,那麽逻辑上他也不是,所以第一条连同第四条的删除标准皆并不适用!
: 第十三篇,我也不能同意你的判决,关於第四条删除规则的讨论请看本文初,首先他不是
: 「广告」,而且是针对「基督教板」您这位板主所做出的言论,因此纵使与「基督信仰」
: 无关,仍然与「信徒聚会」有关,所以不符合第四条「皆无关」的删除标准,另外您若认
: 为他有任何人身攻击,应该是去批踢踢法务部处理,而不是使用没有法条根据的处分!
: 第十四篇,「神只爱5/6的世人,因为全球还有1/6的人是处於连吃饭都有问题的状态,刚
: 刚新闻播出新同乐餐厅重新开幕极品天九翅要价三万元,还有百货公司周年庆凌晨就要去
: 排队,看来神蛮爱台湾人的」您认为符合第一条删除标准,我们再一次检视这条规定的适
: 用性,规定如是说「蓄意持偏激或歧视立场,或不实污蔑」原发文者认为,因为有六分之
: 一的地球人不得温饱,因此认为神只照顾到包含他,剩余的那六分之五的地球人,因此可
: 以推测他对神的看法是,要能满足人基本温饱才是神爱人的表现,属於一种对基督信仰的
: 解读,文中并没有对基督教的明确污蔑(污蔑乃是毁谤、损伤他人的名誉),亦即他没有
: 说基督教的不是,或是指名基督教的确实或可能或不存在负面影响,另方面来看,原作者
: 亦无所谓偏激(意见﹑主张﹑行为等方面过於极端。)、歧视(轻视,以不公平的态度相
: 待)的明显用语,何以见得?如果他偏激,那麽表示他主张过於极端,那麽他说的话应该
: 是神「完全不」爱人,而不会还有「六分之五」,又如果基督徒说神爱「世」人,其意义
: 更是神爱「普世」之人,那麽有全部的意义涵盖,那麽怀有这种思想者都应该是偏激的,
: 注意我文中对於偏激的分法采用「如果」您怎麽想,相对的另一面会有什麽结果,而非明
: 确的说您就是一名偏激者;回到原发文者而谈,您身为板主,若认为这种说法不正确,应
: 该给予指引或是从不同的观点予以反驳,人总是要成长,你能因为一个人吃饭用叉子,就
: 把他吃的饭打翻吗?这是「上帝」、「神」或是基督信徒会允许的吗?
: 另外我也希望您出面解释,您没有说明的第2,4,5,6,7 篇等文章受到删除的理由
: 而在这边我还要回复您对广告的看法,广告有两个定义
: 1.一种宣传方式。将商品用文字、图画宣告於大众,或登载於报章杂志,或经由电视、收
: 音机的传播,或印成传单小册散发,以招引顾客,推销货物。
: 2.任何形式的公告。其目的在直接或间接帮助销售商品,或帮助主义、学说或观念流传。
: 当然这些被删除的文章无一符合广到的第一条定义,而广告的第二条定义来看,首先这些
: 文章皆不以公告的形式发表,若要更严格的认为公开即是公告,那麽我仍要继续说下去,
: 也许您认为他们是对於某些观念的流传,但是您也不要忘了,您所张贴的任何文章依照这
: 种定义也都是观念的流传,那麽您是不是要把板上所有的文章都删除呢?这点值得深思.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复活!)》之铭言:
: : 在你要谈包容之前,请先了解教会历史
: : 大公教会经历了千年,在面对异端的教导中而产生四大信经
: : (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亚他拿修信经、迦克敦信经)
: : 此四大信经是罗马天主教和新教所共同承认的信仰核心共识
: : 至於新教另外又有一些共识,在此不一一列举,因为很复杂
: : 要谈包容,OK
: : 麻烦请先知道一下前人留下的范围
: : 如果你觉得自己可以前无古人
: : 抱歉,新教不相信这套。新教的新,基本上是「复古」
: 哪一条法律规定我要谈包容一定要跟在你的前提之下?包容的定义不是定义在教会的历史
: 之下,你如果还是个懂中文的人,该知道「包容的定义:宽容﹑容忍。汉书˙卷二十七˙
: 五行志下之上:言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二:昨日感
: 卿包容,不然小生面目难施了。」这是教育部的定义,因此您只需要有一点点不能宽容和
: 容忍的情况,您就是一种不包容的表现,依照您对我的要求,那麽您为什麽自己不念好中
: 文或是先学好逻辑论证再来谈呢?我一定要再次强调,我对基督教不反对,但是您对你身
: 为板主的部分做法很质疑,您应该采用更具说服力的说法来证明你的观点,你要求我用你
: 的专业背景理解你的想法前,也请您用我的专业背景来理解我的论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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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基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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