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yvonne (N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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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检举]KMT板板主失职
时间Thu Oct 14 21:11:54 2004
※ 引述《Qutineen (我是南部的强奸选民)》之铭言:
抱歉 我有和lovetaipei版主讨论後给你具体理由
R网友立即删除该字眼
版主没有证据下无法进行任何处罚
她那三句实在无法认定为他「认罪」
还有告诉你一件是 「我认为」这三个字
不要把它当成真理
lovetaipei版主和我在下午16:44 ~ 17:21期间(有信件为证)
都在讨论这件事情的处理
也许不是我发言 让你误会了
实在抱歉!!
总之我和lovetaipei讨论後的结果相信他有给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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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在KMT版提出检举(KMT, 7569篇)
: 检举理由为被检举人RealJustice在7566篇中
: 删除本人的推文,并在文章中加上人身攻击的字眼我只删白木的推文
: 本人看到後立即回文提出检举,而且是针对人身攻击的部份提出检举
: 这是KMT的版规
: 1. 禁止对板友进行直接的人身攻击 (违者依情节水桶一星期~一个月不等)
: 然而後来RealJustice又再度修改7566篇
: 虽然这些攻击性的字句在7566篇中找不到
: 但是在我的检举文7569篇中
: RealJustice有进来推文
: 其中三句推文
: → RealJustice:上PTT的都是白目, 有本事检举这句吧 210.203.48.133 10/12
: → RealJustice:自己要对号入座 唉 210.203.48.133 10/12
: → RealJustice:我还删过自己的推文耶 210.203.48.133 10/12
: 7569篇中我并未做过修改(有修改ptt会在文章末端做纪录)
: 所以这三行一定是RealJustice自己推的文
: 所以我认为这三行足以作为他有贴出我只删白木的推文这行文的证据
: 再者,假如这项检举是我捏造出来的
: RealJustice本人没有理由不提出检举我抹黑造谣
: 更没有必要在我的检举文中推上面这三行
: 删除推文依照版主的说法是发文者的权利
: 这点我没有异议,但是我所检举的是RealJustice人身攻击的部分
: 然而在我提出检举後ilyvonne版主却写了一封信给我
: 信还保留在我的信箱,如有需要我可以转给小组长
: 信中内容如下:
: 那些人就是这样
: 治不了他们的
: 这些话代表什麽呢?
: 之後ilyvonne也没有对我的检举做出处理
: 就在下午我又写了一封信给ilyvonne请他处理
: 但是仍然没有处理,他信箱的信也都看过了
: 而且ilyvonne在KMT版也有文章,时间是下午四点多
: 我的看法是ilyvonne板主知道我的检举
: 但是ilyvonne想让这项检举不了了之
: 此为我认为他失职的原因之一
: 另外一位版主lovetaipei我也有写信给他请他处理
: 他的处理文章在7693篇
: 然而他完全误会我的检举文了
: 我并不是对RealJustice的删除推文有意见
: lovetaipei版主却针对这一部分讲了一整篇
: 结论连人身攻击的部分都没有提到
: 之後我又写了一封信给lovetaipei跟他讲清楚
: 他後来回信给我,要我拿出具体证据,问我有没有照相
: 我就把上面那三行推文的理由跟他讲
: 在这之後他又回了我一封信告知他有事情
: 已经将信件转给i版主要他处理了
: 刚刚我查询i版主,他的信箱也没有新信件
: 所以应该是看过信件了
: 但是一直到刚刚还是没看到KMT板上有任何处理
: 此为我认为他失职的原因之二
: 希望小组长拨个空处理一下吧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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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语大补帖:政府官员发言参考词句1000句》
「那件是不是本单位负责的;不是我;我什麽都不知道;
那是旧政府留下的包袱;那不是我们的业务执掌
…等1000句。」
中央政府官员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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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187.107.43
※ 编辑: ilyvonne 来自: 203.187.107.43 (10/14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