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哪里都一样)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以上一篇
时间Wed Dec 31 11:51:03 2003
※ 引述《shanvic (小太阳研究社社长)》之铭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在哪里都一样)》之铭言:
: : =>>很简单我必须要宣告那些连署理由是自以为。
: : 要写出来无所谓,只是以小组长的立场很简单一句,
: : 那些东西都只是连署发起人的自以为,免得一堆连署人不明就里,
: : 还真的以为版主犯了什麽法而忘记只是单纯的看版主不爽。
: : 这样的宣告对於版主跟连署人都有意义存在,并可避免多余的口舌之争。
: 理由你只要审合不合理吧...
: 如果不合理
: 你请说
: 如果何理的话
: 板主的去留就应该交给板友连署去决定
: 也许你认为我的理由是自以为
: 但你小组长的认为然到不是自以为吗??
: 况且今天我们只是要问你这样的理由合不合理
: 并不是叫你判决
: : =>>我也说实在想讲一句,不要因为这类案例好发於相异立场看板,
: : 就觉得对自己没帮助,同样的原则一样可以处理蝴蝶纷飞。
=>>版主的作为在小组的眼光来看并没有违反什麽规则。
你硬要说他违反什麽站规组规的话我就必须说你这理由不成立,
但是你还是可以修改理由,只要不扯到什麽违反规定之类的言词,
单纯对於看板风气跟版主个人行事风格的层面,
我仍旧维护使用者提出连署的权利,只是理由我必须要加以厘清以正视听。
就算使用者利用模糊的言词来规避直指违规的连署理由,
小组长不闻不问也不是应该要有的态度。
=>>此外,PTT站长的自以为事实上就是站规,小组长的自以为的确就是组规,
版主的治版事实上也不可能完全条文化,这个小组有条文化的规定,
不代表这个小组的各项规范只有那些条文。
这就是我说过的BBS法治仰赖人治,这也是为什麽管理者要有强大的自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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