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米)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嗯嗯,有些事情建议小组长
时间Sat Nov 29 14:37:03 2003
※ 引述《ginshop (pohsing)》之铭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在米)》之铭言:
: : =>>试阅期间版主对於看板的权限根本没有受限。
: : 所以你的举例是错误的,有人会问,CS版的案例工作量太大,一个人忙不过来,
: : 那我必须反问,连署机并没有限制新成立看板的版主人数,
: : 为什麽提出新看板连署时发起人不能先去想好工作量太大需要多个版主的问题。
: 那容我反问,一个既存看板为什麽需要新增板主?难道不也有因为一个人
: 忙不过来的可能?既然是新增的看板,想必是对於看板内容或是自己本身治理
: 能力有一定的自信,但是包不包括预知板友数或是文章数的天赋?如果为了板
: 务的顺利推行,既存看板可以推荐板主而试阅看板不行,我不觉得这可以称为
: 「权限没有受限」,因为我们扣留他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我相信一个开版许
: 久的版面会比新增的版面容易预测工作量,这次的SC版算是意外, BBS上会算
: 命的人不多,没有人知道板开出来参与的人有多少。
: 顺道一问,除了站方开的板,PTT至今有多少板一开就有四千篇文章,并且
: 站方开的板也不算试阅板,不是吗?
: 我觉得那一个人有没有预知的能力去作为该不该扣留推荐的权力,我不觉
: 得恰当。
=>>这不是他能不能预知的问题,发起人预期错误就要承担这个後果,
就小组角度一次试阅的失败并没有什麽,下一次提出来的连署更完善就好了,
已发表的文章很可惜?保留的方法很多,重点在於要让这个後果能够体现,
既然都要试阅,就会有试阅失败的结果,要让试阅制度对发起连署有最大的效果,
失败反而是最好的手段。
=>>此外,如此限制不见得对於发起人本身是不利的,荐任本身不见得都是有益的,
例如TWfirst能骗过众多使用者,一个发起人他骗不骗得过?
真骗过了,一荐任以後请注意推荐人是没有权限拔掉被推荐人的,
在既成看板还没什麽问题,试阅期间就比较麻烦了。
让试阅期间的状况维持单纯,会是比较有效率的作法。
: 是,连署看板时不包括同意那位新板主,如果这样,何不由发起人在NewBoard
: 发动新板主的连署,或是新板主连署通过後必须发起人背书,我们不会因为
: 车祸而禁止开车,因为我们知道有其他不损及便利但又可以保障安全的方法
: 。
=>>基本上你可以回想为什麽我会要求连署发起人跟版主必须是同一人?
我们没有其他机制去要求连署发起人去获得某某人的正式授权来替他发起连署,
到时候乱帮人去连署版主:P所以使用唯一的机制就是如上要求,
至於背书,如此等同荐任,荐任已於上段所述。况且连小组长站长都只算一票,
(除非以特定立场表示),一个发起人就抵的上几个?这个权力开放了,
为什麽既成看板版主不能比照办理?这就是问题所在。
: : =>>既然要以连署机做为主要工具,身为小组长必须要让连署机能够得到最理想的结果,
: : 对於轻忽的使用所造成的不良後果,反而是要让使用者清楚的感受到,
: : 使用者日後的使用才有可能会往谨慎的方向前进。
: 我觉得不该唯谨慎而忽视需要。连署机是死的,但是众板主和小组长是
: 活的,我们应该审慎,我也是因为审慎才会向您提这样的问题,但是「让使
: 用者清楚感受到该审慎」有很多种方法,不解决问题以立威,这不是好方法
: 。
=>>我很难做人呢,又有人要我法治,又有人叫我有弹性:P
我必须说,如果我拿薪水来管这里,我会采取有弹性的措施,这样的确时效好,
不过考虑我不会一直做下去,建立规范的重要性,那麽死守规范就不得不为了。
: 所以我刚刚建议在试阅中只得由发起人提出新板主的连署或是新板主
: 连署後得经发起人背书,这都可以避免您的疑虑。
=>>你觉得试阅版主应该有荐任权,我觉得没有,其实就是这样:P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8.1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