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myduh (安得哩安得哩一把一把~~)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我想问题是出在这里
时间Fri Nov 28 13:56:48 2003
ginshop兄在本板1001篇,建议shanvic兄提出板主连署,
在该系列讨论串下方,小组长回了这样一篇文章:
※ 引述《ChaosCreator (在米)》之铭言:
: =>>我反而觉得真正的面对开放对面朋友注册的方法是所有的看板都要有所准备,
: 而不是把头埋进去开个专属看板就算了,这个版本身除了分流之外我认为没有意义,
: 迟早还是会有对面等级跟我们这边一般低级的政治讨论者差不多跑到各版去,
: 这是对现有版主们管理功力的考验,或许反而是一件好事,公平的管理,
: 可以在打对面低级讨论者之余也让一些本地低级讨论者反躬自省。
: =>>此外这个版..仓促的连署跟没有事先预想到庞大的流向仅设立一版主,
: 也是对於连署本身不尊重的好案例,我一再强调,使用者本身对连署不看重,
: 那麽TWfirst事件肯定会重演,既然现在已经开始试阅,对我来说大不了试阅不过,
: 连署之前的事前预想天真,连署之後的管理也难以应付的话,不通过试阅是合理的。
: 侥幸通过试阅,我们也看到有人在连署版主,当然如果现在管理问题只是人头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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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这些连署版主通过还可以解决问题,但是考虑有水准的版主管理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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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而使用者要对於版主连署更加谨慎才是。
当时小组长并未明确说明「试阅板不适用组规」,「即使连署通过也要等到试阅期满」,
也未曾禁止连署,或加以说明,
反而到shanvic的连署单上投下反对票,
反对的理由是:「 6.ChaosCreator shanvic管版能力跟自制力不足不适任 」
而不是组规的问题。
因此,我觉得小组长在此事的处理上有点瑕疵,
没有即时让提出连署者以及参与连署者知悉「试阅板不适用组规」。
即使是事後的说明,也难以让质疑者心服口服,
争议因此而生。
但是我也认为既然身为小组长就应该坚持原则,
今天组规有所疏漏,
小组长身为组规的制订者兼执行者,
为补充板规的疏漏所下的决定,也就具有板规的效力,
而不是让这个疏漏一再扩大,
我相信小组长也是承受了相当大的压力来下这个决定的,
如果换成是我,我认为我绝对做不到。
法治,是民主社会里一个重要的原则,
法规有了漏洞,大家应该想办法把他补起来,
而不是要求执法者非得让我钻这个漏洞不可,
虽然小组长在这件事的处理上看起来有点小瑕疵,
但是我觉得双方各退一步,
让法治归於法治,不要流於意气之争,也不要太苛责对方,
这样对国研组可能比较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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