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torro (What dreams may come)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过门槛
时间Fri Nov 28 02:38:04 2003
※ 引述《ChaosCreator (在米)》之铭言:
: ※ 引述《shanvic (二军救台湾N5)》之铭言:
: :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 : 新增版主是版主的权利
: : 换句话说 一个合格的版主具有提名权
: : 除了寻求版主提名外
: : 还可以采用连署的方式成为版主 (主要版主人数为额满)
: : 这是版规所写的 不是我说的
: : 当初要用连署的方式 就是因为t大目前还不是一个合格的版主
: : 他的版还在试阅期 所以没有提名权
: : 以上为CC大的说法
: : 但是我翻了整各版规中都找不到这一条耶~~~~
: =>>同理,这个看板也还不是合格的看板。
: =>>是没有列进条文,反正会增修进去。
: =>>主要的理由是,如果开此例,未来有心人士可以藉由试阅期间连署获得版主权,
: 进去破坏该版的试阅过程。试阅期间看板的表现对於看板成立关系重大,
: 版主的烂表现有可能连看板都毁掉(试阅不通过),这跟既成看板之新版主
: 有相异之处。
: =>>你放心啦~即便我觉得你很糟糕,我对程序的尊重仍然是PTT最高的:P
: =>>这就是民主教育,发起看板连署之前要想清楚,一个版主行不行?
: 使用者连署的时候也要想清楚~到底通过了会怎麽样?
: 连署结果不如意,不管是采取罢免或是其他机制,
: 除了诉诸皇帝般的站长权力,都有时效性的问题。
: 倘若使用者随随便便,那麽连署机永远都不是好制度。这是使用者民主素养的问题。
其实这部分我有错...我搞混了这各版的定位....
我会重新架构此版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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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4.24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