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米)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公告] highlander控a-diane版版主案
时间Tue Sep 23 00:55:26 2003
※ 引述《smilefish (迷喵?)》之铭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在米)》之铭言:
: : =>>整理如下:
: : 一、使用者有权力要求版主『不得』收其特定或不特定文章至文摘MARK
: : 相反的情况不成立,使用者无权要求版主收哪些文章。
: 请问这个部份
: 是连将违反违反板规的文章存证也同样适用吗?
=>>适用。
=>>请注意,版主对於使用者违规的处罚权限在哪里?
一切的权力来源都来自於:看板文章管理权。
1. 看版文章管理权:
版主有权判定该版的文章是否适当在版上张贴。
若有不适当者,有权依情节轻重而为下列之处置(注):
a. 将不当文章加以砍除
并可选择以 d 砍除的扣钱方式,或 T->Ctrl-D 之不扣钱方式
唯一切之砍除皆有记录,有版主以不合理之方式协助违法赚钱者
得废版主处份。
b. 将不当文章发表人列入水桶名单,暂停其在该版发表文章之权限
c. 恶形重大者提报站长依不适当文章管理规则作出处份
注:使用者若对该版版主文章管理方式有异议,可至PttLaw版申诉。
=>>A,B的情况版主可以直接处理之,顶多宣告时举证一下,存证便没有必要。
只有C的情况存证是必要的,但是既然可以在提报的时候便举证,
到了提报阶段之後,不论版主自己删除其文,或者使用者要求删除之造成
存证之困难,对於判定并不特定对某特定方有利,基本上没有必要限制之。
=>>即便是待删除文章本来就不应该称为精华的文章,
使用者仍然有对於其自己发表文章的智慧财产权处理之权利。
版主对於待删除文章的临时性收录本身是对使用者文章的保护,
使用者PO出来一篇文章即便要求不得收入,但由於他不能要求版主不砍,
他就必须要承担该篇文若自己不留底,被砍了就没了的风险。
同理延伸至版主要拿来当成『违规范例』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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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8.1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