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cdeffg (你快乐我也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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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Gespenster板主解职
时间Fri Sep 5 11:22:02 2003
关於DPP板主的解职案
我在最後补充几点
1.为何恶性砍文只是警告 公布信件却要解职处分?
因为PTT希望能提供给使用者自由安全的使用空间
所以身为站务 自板主至站长 都要有这种基本的责任与认知
之前我只说公布信件 那是我的疏失
忘了注明 那封信里面还含有寄件者的姓名电话等私人资料
前面的板友说的对 这种行为已经触碰到我的底限
即使到今天我都不认为当初的判决是过分的
2.为何ststst给我一句话 我就更改判决?
并不光因为他是当事者的关系
也许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他是国研院的初代小组长吧....XD
我承认我常常有思虑不周的地方 所以遇到没经验过的纠纷时
通常都会争取其於前辈的意见
毕竟之前国研院的判例里 还没有板主公开使用者资料信件的例子
所以斟酌之後改判警告一次--我的警告就是解职一周--
3.以後再有板主公开使用者信件--警告一次 屡劝不听者解职
公开使用者个人资料( 如姓名 电话 住址 职业等 )--直接解职
以上仍为告诉乃论
在此立下明确的判例
4.我有问过其他的小组长
他们认为 组规写的愈严密 就等於是把破绽现给有心人士看
所以未来的组规 就是以明确立定原则 再以判例作为补充
而判例也将会在不久後整理
5.因为我大二的课业繁重
所以可能会在下周末前辞职
继任人选也在寻找中 如果没有差错 应该是位国研院小组长前辈
也请各位继续支持
并且感谢各位这段时间来 对於国研院组物的批评指教 谢谢各位^_^
abcdeffg Sep,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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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4.218.31
※ 编辑: abcdeffg 来自: 140.114.218.31 (09/0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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