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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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Gespenster板主解职
时间Thu Sep 4 23:19:41 2003
※ 引述《ginshop (请详细填写个人资料)》之铭言:
: ※ 引述《abcdeffg (你快乐我也快乐)》之铭言:
: : 我的警告方式与相关必要处理 就是解职一星期
: : 请於一星期後联络我 申请复权
: : 那是你家的事 Ptt明文规定
: : 不可公布使用者私人资料
: : 不可未经对方同意之下公布信件内容
: : 你两项都犯 本来是判要永久解职的
: : 经过ststst与Junchoon反应判决过重 才改判警告
: : 如果你对於判决有意见的话 请至PttLaw申诉
: 其实这就反映了近期在小组内常有的问题
: 就是小组长的权力远大於组规
: 甚至近来不少事件,都是针对个案订定组规
: 之前也与小组长反应过
: 我们小组内的组规其实相当不完善
: 字母兄之前新定的一些组规内容,也与旧规定参差排列
: 而没有一个有系统的文案
: 之前说是宿舍网路的问题
: 我想,这麽些日子,这网路也该好了吧
: PTT的明文规定不在於说这是小组长可以用来解职的
PTT明文规定,小组长有权撤换版主
: 小组长今天可不可以来解职板主
: 我觉得这是问号,因为板主是民选的
版主是不是民选的,是个版自己的事
但是最终决定版主的方法,还是经由小组长任命
也就是说,各版版主的产生过程有很多种
可以办投票选举,可以版主任命,可以怎样怎样
可是,最後都还是要报请小组长核准并任命之
所以,版主并非民选,而仍为官派(名义上仍是官派,实质上不一定)
所以,版主撤换的权力应该属於当初任命版主的小组长
: 如果个人行为不当,帐号遭到站方注销
: 这当然板主权力也就丧失了
: 但是在这之先,是否理应由小组长做出个人行为的惩戒
: 我觉得这相当值得商议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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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09.227.100
※ 编辑: claus 来自: 140.109.227.100 (09/04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