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Young (史提夫样)
看板AboutBoards
标题Re: [问题] 关於板主罢免的讨论
时间Sun Dec 15 19:25:02 2002
※ 引述《Hanlin (涟漪)》之铭言:
: : =>>看版的文章标准由版主认定之,倘若看版内讨论版务文章过多,
: : 版主受不了时可以请看版使用者移驾至组务看版讨论,他尽到告知责任就好了,
: : 他可以利用砍文水桶的方式来迫使这些讨论文章移到组务看版,
: : 却没有办法阻止想PO的人继续PO,或者是真的让他们到组务看版来PO文。
: : 这是目前的状况。我也不认为有什麽规则需要订,要站方去处罚那些
: : 不照站方管理阶层自由心证游戏规则的使用者,第一技术上有问题,
: : 第二自由心证的认知反而又会是争吵的焦点。
: =>>告知责任?砍文水桶?这不是造成更大的反弹?在没有法源依据下,这只会造成
: 版友认定版主箝制言论自由,恐惧批评,并落人口实,造成混乱的扩大,一场争
: 端自然难以避免,若组规真有这条,那麽版主砍文可以理直气和,一切照规定走
: ,自然可争议点就更少了,你所说的"照站方管理阶层自由心证"是大大的谬误,
: 一个国有国法,组有组规,自然组里的组规订立方式比较简便,但是一个很重要
: 的是:当一切明文规定时,就比照办理。不写出规则,才真正是自由心证认知的
: 滥用!
: =>>你可能会说这样小组长的权力太大,不过在更动规条时,自然应该要公正公开,
: 其余细节在此不必赘述,这不是本文的重点,做的天怒人怨自然可以将其罢免下
: 台,这点基本的权力制衡倒还是有的。不要忘了,即使极端的恶劣失衡状况发生
: ,Ptt仍然有"天谴"存在,所以这个方法即可有效的减少正常问题发生。你是聪
: 明人,不会不了解我的意思。
: CC大,别如此抗拒增修法条,法律是一步一步修整而後渐趋完善的,组规亦如此,共勉之。
虽然Hanlin兄是我的好友
但是站在曾经担任过小组长的身分上
我必须说一些话
不得不说 CC的话是相当有道理的
我当然不排斥把规则定详细一点 而CC也不是那种不让人修组规的人
至少我在我任内就对组规做过一些不大不小的改变
CC也没跳出来批我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 经验证明 他并非专断跋扈之人
很多人都醉心於法治 然而在我看来 法治的重点并不是有没有一套法律的问题
更重要的 是大家对游戏规则要加以尊重 这点很重要
CC在小组长任内最大的贡献 就是留下了一套基本的规则
然而後来遇到了像我这样无能的小组长 还是会搞砸
可见法的有无并不应该是最重要的问题 人的因素也是要考量的
bbs终究只是bbs 很难定的详细又公平的规则 最终还是会回归人治
我不认为有人可以否认这一点
更何况 再好的规则还是需要人的主观诠释与执行 不是吗?
法 是不会自己说话 自动执行的 希望大家要注意这一点
根据我自己对小组长职责的认知 我觉得可以做小组长工作职务上的改变
也就是把小组长的工作一分为三
就立法 行政与司法三方面来分工
虽然我与rehoboth兄在许多事项上意见不同
但是我必须说 他的遭遇提醒了我们一件事
那就是小组长在现存的规定下 权力的确太大
如果碰到颟顸无理如SteveYoung者
就会遇上很多问题
原因为何呢?
现在的小组长一人集立法、行政与司法三权於一身
小组长可以自动改变小组的内规
小组长也可以决定行政的举措
小组长还可以裁决所有人之间的纷争(包括他自己在内的)
这样一来 就算有法律 就算有规定 说起来也几乎形同具文
所以我建议把小组长职务三分
这或许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方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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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tomorrow never comes
Will she know how much I love her
Did I try in every way to show her everyday
She's my only one
And if my time on earth were through
She must face the world without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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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76.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