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ayan (脉搏‧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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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最前线]拉拉山违建就地合法
时间Mon Nov 25 18:43:33 2002
2002.11.25 中国时报
拉拉山违建 就地合法
黄文杰/桃园报导
县府同意拉拉山原住民保留地既存旅馆山庄违建以「变更编定」及「更正编
定」方式,全面就地合法化,但後续经营仍存在诸多问题。
县府日前针对复兴乡拉拉山周边长期存在违建旅馆山庄研拟对策,只要是原
住民保留地内,可以依据原住民保留地开发管理办理中,七十年二月十五日前存
在建物,只要提缴税证明就能办理「更正编定」取得建筑用地,七十年以後存在
者进行「变更编定」程序。
此项结论似乎让业者「解套」,不用担心违建被拆,只要好好宣导政策,就
能逐一改善全面违建争议,但原民局抛出「共同经营」的说法,事实上反映「有
法源却做不到」无奈。
原民局指出,原住民保留地无论办理更正或变更编定,目的在於保障原住民
,却可能阻碍平地人取得投资开发信心,有技术上难题。也就是,一方「有土地
没钱开发」,另一方「有钱却无土地开发」,就算法令通融变更编定,还是必须
互信互助,原民局不愿以「人头开发」来看观光发展,宁从「合作经营」来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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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偏离正路,
一同变为污秽;
并没有行善的,
连一个也没有。
《圣经诗篇14篇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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