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l (小瓜呆)
看板AU_Talk
标题Re: [问题] 在前门遗失笔电
时间Sun Jun 28 03:03:48 2009
※ 引述《pcj00562 (京都*)》之铭言:
看样子已经吵翻了~
版主是该现身了喔~
另外, 关於学校监视器的录影纪录
由於校长希望这部份的调阅要比较严谨(资安考量吧, 我想)
我建议原 po 还是先至警局进行报案或备案
取得报案三联单, 请警方(顺便找一下教官)一起到守巡组
调阅监视录影画面, 这是我比较建议的作法.
至於这是窃盗或是遗失都是之後的事情了
先报遗失吧, 若捡到的人其实并无明确的犯意的话(就是还没送到警局)
其实也不一定就会构成窃盗或是窃占
但是至少先报个案还是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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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监视录影主机似乎可以转存到 CF card, 如果有可以带着
说不定会派得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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