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syches (把握今天)
看板AT_PingPong
标题[公告] 大会盃比赛规则
时间Sun Apr 11 00:25:44 2004
混桌
1.开赛前十分钟缴交球员名单,且需确定各点上场球员及顺序,比赛顺序未经对方
同意不得更换。并附上球员名单球员证,参赛球员需穿着一致的运动衣。
2.每队球员限一名女生可兼点(可兼男生点),但以一次为限
3.比赛双方球队於列队时,若有一方要求核对球员证件,则两方所有上场球员均应
立即提出规定之证明文件,不得於比赛进行中提出查验之动作。
所有上场球员应携带身分证明文件之(正本)备查;
大会承认之证件(1)印有本学期注册章之学生证(2)无注册章栏位之学生证。
若发现有球员不符合资格,则该球员该场比赛不得上场,亦不得由其他人填补空
缺,即以空点现象处理,并没收保证金。若赛後提出,则已完成之比赛仍承认,
违规参赛者无条件退场,但没收保证金。
4.比赛开始双方列队时因(1)服装不整;球审开始计时给予十分钟通融,届时仍不
符规定时则强制判该队以每局11:0、每点2:0及该场5:0败,并没收保证金。若两队
皆逾十分钟未到,预赛时以每局0:0、每点0:0及该场0:0的比数判和局,进入复赛
後一律以淘汰论,并没收保证金。
5.如有空点现象时,仅以每局11:0及该点2:0判负,该场其他各点成绩依然保留,亦
不取消往後赛程。
6.球队若因违反规则违反运动精神、打架、滋事,而被判为"弃权比赛"或"取消资格"
,该场比赛成绩以每局11:0、每点2:0及该场5:0败,并没收保证金,其後面之比赛
只要按规定,仍可出赛。
7.除非大会另行通知,否则所有赛程及时间以大会印制之"秩序册"为依据。
8.各场比赛采五点积分制(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预赛一律打完五点,复
赛及决赛当一方取得三点即结束比赛。
9.预赛每点比赛采三局两胜制,当一方取得两局及结束该点。每局11分,每次发两球
;每局比赛,若双方比至10:10,加赛至领先两分为止,每次发一球。
10.预赛采循环赛,胜队得积分2、败队得积分0、和局则各得积分1,战绩积分较优者
晋级,同组中若有战绩积分相同之队伍,依下列顺序依次决定晋级队伍(1)比其
胜负关系(2)得点数较多者胜(3)总胜局较多者胜(4)总得分较多者胜(5)
抽签决定之晋级复赛。
11.复赛及决赛每点比赛采五局三胜制,当一方取得三局及结束该点。每局11分,每次
发两球;每局比赛,若双方比至10:10,加赛至领先两分为止,每次发一球。
12.大会提供比赛双方赛前练球场地。但非当场比赛之球队,不得进入该球场。比赛已
结束之球队,应迅速离开球场,不得藉故停留场内。
13.未尽事宜皆比照中华民国桌球协会所制定之最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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