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ageup (小恨)
看板ASIA-uni
标题[讨论] 对於宿舍问题,我有一些看法! (有点长喔)
时间Mon Sep 7 21:04:35 2009
看文前的注意事项:
一、前提假设:
如批踢踢(网址:telnet://ptt.cc)之亚大版(开版名称:ASIA-uni)之中的相关文章的任
何情形属於事实。
二、简称说明:(全名:简称)
(一) 亚洲大学:亚大
(二) 亚洲大学 学生事务处:学务处。
(三) 亚洲大学 课外活动组:课外组。
(四) 亚洲大学 宿舍服务组:宿服组。
(五) 亚洲大学学生宿舍住宿申请及管理办法:该办法。
(六) 亚洲大学 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宿治会。
(七) 亚洲大学 学生自治会:学生会。
嗯...
看了一下同学们的推文,虽非学校住宿生,但看了感触很深
在此,
本人查阅各行政单位的职责及各处室的规定、表单,
并参看本国教育部大学法,将所有的想法,
经由宿服组於学务会议所通过-
"亚洲大学学生宿舍住宿申请及管理办法"
做一个主轴,来当作我各想法的支撑点进行说明。
也希望同学们不吝指正内文的删修,增加其可信度。
三、条文内容及论点:
(一) 该办法第三条第三项:
1.条文内容:为培养学生主动负责精神与自治能力,提升宿舍生活品质,得成立「学生宿
舍自治管理委员会」,组织办法另订。
(该条文全文)
2.论点:
(1) 按照大学法第15条、第16条及33条对於学生代表的相关叙述,加上课外组公布的97学
年度第二学期的社团总表单,敝人质疑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以下简称宿治会)会尚未成
立。
(2) 课外组在民国98年5月31日在”课外组公告”於篇名为" 亚洲大学2009年第一届学生
自治三合一选举当选公告"内文中的第八届学生会及第六届学生议会,其学生代表若於宿
治会假定为未成立的情况下,是否在学生通俗的认之中,去为学生争取这个权益,此部分
就留给亚大的同学去思考。
(二) 该办法第四条:
1.条文内容:学生宿舍区分男、女生宿舍,为保障性别隐私权,学生不得擅入异
性宿舍,异性会客必须在一楼会客室内实施。(该条文全文)
2.论点:没有落实该办法,仅将异性宿舍划分区会管理。
(三) 该办法第六条、第六条第四项及第八条:
1. 条文内容:
(1) 第六条:
本校一年级学生(不含进修部、八十学分班及研究生)除有下列特殊情况学生
外一律住宿:
(该条文全文)请结合(2)、(3)往下看论点。
(2) 第六条第四项:
当本校宿舍床位数不够分配时,凡居住在距离本校30公里内者为第一优先不安排住宿;距
离50公里以内者为第二优先不安排住宿;前述不予安排住宿学生,如符合本校宿舍床位申
请作业要点之特殊身份者不在此限。
(该条文全文)请结合(1)、(3)往下看论点。
(3) 第八条:
二年级以上学生得依个人需要申请住宿,如床位不足时依宿服组订定之相关规定办理。(
该条文全文)
请结合(1)、(2)往下看论点。
2. 论点:
(1) 依照第八条,旧生以於前学年度:97学年度第二学期的四月上旬进行宿舍申请之抽签
动作,理应是98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一顺位保有床位之族群。
(2) 而按照第六条,98学年度入学的一年级学生以符合"床位不足"之特殊情形,当下应
采取的方式应按照该办法第六条第四项。
(3) 於此次事件,宿服组未按照其学务会议中所删修之该办法进行,此方法效用应不成立
。
(4) 再者,若按照秘书室对於各行政单位职责说明的-亚洲大学分层负责明细表说明:
(4-1) 第二条第三项:
已被授权之事项,应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做适当之决定与处理,不得推诿,并负完全责任,
其上级则负督导考核之责任。
(该条文全文)
(4-2) 第三条:
各承办人员处理公务,应以法令规章所规定之范围为限,涉及支付款项者,需经校长核定
有案者始可办理之。
(该条文全文)
是否与该条文的理念相同,也出现了质疑之处。
(意旨:此已经涉及之付款项,校长对於此"应变措施"知不知情?有没有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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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大部份都是针对宿服组所提出论点,
但我并不认为宿服组要独力承担,
行政职责上虽然需要切割给各处室,该问题可以妥善处理。
可是此事件,其实已经涉及各处室所需负责的责任。
(懒得再PO法条内文,此部分请藉由"亚洲大学组织章程"来与其附着述说敝人论点,
请自行参看其中之"第二章第七条"对於行政单位职责的定义)
‧如总务处负责亚大所有硬体设施,
但其营缮规划目前似乎未考量到校舍够不够用的议题。
‧如教务处负责亚大学生课业及注册的职责,
其新生数量理应做好预测,并与宿服组规划学期之住宿配额。
‧如秘书室负责总理议事及协调各单位,其协调各单位的职责有失能之嫌疑。
‧如校长...容我直接略过。如果有参加过"与校长有约"的同学请告诉其他没参加过的同
学,校长是如何"善待"同学们提出议题的回答态度。
今日我花了约连续7个小时来整理这篇文章。
最後不知道脑中突然浮现过往学校的态度及想法。
遇到好事的长官们"常跟同学们说":
本校成立几年,
就从台中健康暨管理学院升格为亚洲大学,
实在进步神速!
(尤其每到教育部教学评监前後)
遇到坏事的长官们"常表现出来的态度":
亚洲大学才成立几年,
所以这些问题都不为过吧?
(尤其每到博得新闻版面时)
其给人的观感真的很糟-
遇好事,应了解谦虚是美德的,此为进步的动力之一才对,而不要过度自褒、爱慕虚荣。
遇坏事,应了需要保有羞耻心,此为改过的动力之一才对,而不要找藉口、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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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6.204.250
1F:推 wuminwha:整理了7小时~辛苦了!! 09/07 21:22
2F:→ TIPPK:强调是谁的责任,实在没什麽意义,看是谁有决定权 比较有意 09/07 21:23
3F:→ TIPPK:义,责任自然会归属到应得之人。 09/07 21:25
4F:→ manageup:决定权直接负责的当然是宿服组 09/07 21:26
5F:→ manageup:但如果各单位的职责没有做好的话,多少会有连带效应的 09/07 21:27
6F:→ manageup:嗯...我想表达的比较偏向这个了... 09/07 21:27
7F:推 joealexjack:推~7小时 09/07 21:28
8F:→ TIPPK:这种事情就通常是由上头丢问题给下头解决,谁该承担就看谁 09/07 21:29
9F:→ TIPPK:是负责的人,内部的我们实在管不着。 09/07 21:30
10F:→ Dabber:7小时...真闲 09/07 21:41
11F:→ manageup:哈哈~~没办法,我就是对於学校行政事务都很有兴趣瞜! 09/07 21:46
12F:→ manageup:反正,至少我知道已经有一位学生会的人在看了 09/07 21:48
13F:→ manageup:只看他有没有仔细看我这篇文章 09/07 21:48
14F:→ manageup:我倒很期待学生会能好好处理,并让我们了解处理的结果 09/07 21:49
15F:推 dylanmorton:我想看学校会用什麽烂说法! 09/08 00:08
16F:推 kaytinkerr:我们还有学生会这种东西吗???? 09/08 00:30
17F:→ st083019boy:实际上是有这个会~不过~它应该不会跳出来吧= =" 09/08 04:24
18F:推 kj01:推此文~~ 09/08 12:51
19F:→ wei0914:先回大大的问题 学校确实成立过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 09/08 13:03
20F:→ wei0914:但因某些因素而荒废 另外曾选过新的委员长但是能力不足 09/08 13:04
21F:→ wei0914:因此等同於没设 敝人在下我曾担任过 但是苦於很多因素 09/08 13:05
22F:→ wei0914:在此不便讨论 关於版主大大的意见 我会於这次开会 09/08 13:06
23F:→ wei0914:向行政单位提出 也感谢大大的反应 09/08 13:07
24F:推 peichunkpp:还好我没住宿了,找到便宜房间随便睡了 09/10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