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ose999 (我的心里住了一位诗人)
看板ASIA-uni
标题[闲聊] 看了楼梯文的想法....
时间Sat Oct 20 13:34:42 2007
基本上呢 我是某系的学生啦...
就前几篇讨论的感觉下来 那个摔伤的女同学 其实 你也可以自行救济
根据民法第191条所规定
I.土地上之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权利之损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负
赔偿责任。但其对於设置或保管并无欠缺,或损害非因设置或保管有欠缺
,或於防止损害之发生,已尽相当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II前项损害之发生,如别有应负责任之人时,赔偿损害之所有人,对於该应
负责者,有求偿权。
你就用这条吧 况且是因设置欠缺所致的损害 嗯...应该行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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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0.76.168
1F:推 bellona0718:可是学校现在都用好了,这样我还可以用这一招吗? 10/20 14:28
2F:→ bellona0718:用这招是要他给予赔偿吗?! 谢谢唷!! 10/20 14:28
3F:推 amose999:有跟你和解吗...没有的话你可以保留法律追诉权 10/20 16:04
4F:推 b24629793:追诉应该有他的期限吧~ 10/20 16:24
5F:推 amose999:严格说应该是请求权才对 我刚错乱= =是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10/20 16:32
6F:推 bellona0718:可是他们有人来跟我解释,但也没给予道歉啦! 10/20 22:58
7F:推 amose999:其实这问题很简单 你就带一本小六法 然後翻给他看 10/21 20:39
8F:推 bellona0718:这样的感觉~我想他们应该就懂我的意思八!! XDDD 10/22 00:26
9F:→ bellona0718:不过,这样的举动~我还真不是很敢做呢! 10/22 00:26
10F:→ bellona0718:况且我没有小六法的说~@ @" 10/22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