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pjohnny (vip强尼)
看板ASHS-NTU
标题[骗钱] 废文赚批币
时间Wed Apr 25 15:24:58 2012
最近小弟我很穷,缺7000批币缴罚款...
也难得有一篇好文,就只好来PO点东西赚批币
这刚刚PO在NTU版的。
前一阵子脚踏车文吵得轰轰烈烈,我还是觉得等一切尘埃落定再来告昭天下
一个月前,我的脚踏车被偷了,人是谁,在哪离不重要,总之被偷了。
(其实就是长兴逼欧踢)
我当时尿急,想说一下子就出来了,偷懒没锁车。不过回眸有看到有监视器对着我的车,
不料过了一阵子出来之後,脚踏车就被牵走了。庄敬自强,处变不惊如我,
我马上去调监视器,往前追溯,就找到人了,也知道他是谁。
由於我隔天就要去金门玩四天, 所以我回来才报警,反正都有画面,都又对方的资料
原本想说若他骑回来放,放在我看得到的地方,我就不计较了,但没有。
所以礼拜二傍晚我就带着警察去调监视器画面,警察也直接打给那位同学,
尴尬的是,那位同学也在附近,我们就一起坐着警车去警局做笔录了。
物证、失窃物具足的情况下,那位同学也马上认错,他说他的脚踏车被偷了,
看我的脚踏车没锁,就借来骑,这几天也都有放回来,只是都没人来认,
(当然啦,我在金门要怎麽认= =)
本来当场想要跟警察说不计较了,但想一想,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身为同学,我还是有责任要告诉你什麽是对的,什麽是错的,犯了错会有什麽後果。
敢做就要敢当,所以去到警察局,连三联单也不用写了,直接破案,做了笔录。
隔两周,地方法院检察署的传票就寄到我的联络地址,昨天开了侦查庭
对话内容就我记得:
检:(确认身分,但这样双方都知道互相的资料,台湾的检察制度真的很怪,
害我很想喊司法不公,超虾的阿,如果明天他见笑转生气,打我了我不
就要再告他一次!?)
检:(问我)脚踏车有没有坏?
我:没有
检:(问他)你为什麽要偷?
他:我脚踏车不见了,看他没锁就借来骑
检:= =
(书记官从头到尾一脸兴致盎然的表情,而且书记官很正=┐=)
法律系出正妹,毕业之後想说为什麽都消失了,竟然都窝藏在法院!!
究竟考书记官要甚麽条件QQ
PS. 紫色袍子的是什什麽人啊? 另外一间紫色衣服的也很漂酿>///<
检:(了解案情之後就问我)你愿意给他一次机会吗?
我:可以啊
检:那我就不起诉罗~?
我:恩
签完名就走了。反正整个程序就比看医生还快。
BTW,他爸有来,我跟他爸点头微笑,他爸的表情很矛盾,不知道要做何表情的表情。
这让我想到,若这个学生并没有悔意,或是学到坏的方面,其实说真的,并没有惩罚
到那个人,惩罚到的其实是他的家人。为了你的家人,别再犯罗^_<
话说回来,我的目的不在於致人於死,起诉他也没有好处。
最主要是把整个司法程序走过一次,(有一半也是因为大四太闲,想看看法院长甚麽样)
让让他知道莫因恶小而为之。也告诉各位台大同学,
脚踏车其实找得回来不要姑息养奸!!
还是要记得锁车,记得注意录影器在哪里,不要害怕警察局。
但这次也看到几点台湾检警的矛盾与缺点。
1. 去警察局的路上跟加害人坐同一台警车
2. 侦查庭的时候竟然一起,甚至透露被害人的个资
希望不要有人再踏上後尘罗,总之这是一次震撼教育
其实不犯罪的话,法院阿,警察局阿,都是很有趣,可以去听听八卦,当乡民的好地方
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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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vipjohnny:才44批币... 04/25 15:25
2F:推 zxp910407:你复制贴上吧= = 05/09 01:53
3F:→ vipjohnny:对= = 05/09 15:10
4F:推 BackTime:太浪费了…这麽长一篇才赚44 记得在上面打 可以多赚很多 06/10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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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推 khps:超长文现在才认真看完XDDDD 08/10 23:43
7F:推 ann90410:推,长知识 08/12 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