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ddenwind (我可以重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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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研究生与指导教授互动准则
时间Mon Oct 2 16:17:18 2006
http://140.120.1.20/%7Eindodep/chinese/laws/GM15.htm
国立中兴大学论文指导教授与研究生互动准则
民国92年10月23日第四十六次教务会议通过订定
第一条 为规范「论文指导教授」与「研究生」之互动关系,订定本准则。
第二条 研究生应於规定之期限内,选定学位论文指导教授(以下简称指导教授),并
持指导教授之书面同意书,向系(所)办公室登记,经系所主任核章後送研教组列册备查。
第三条 研究生因故需另请指导教授时,应填写「异动申请书」经原指导教授、新指
导教授及系(所)主任同意签章後送研教组备查。
第四条 指导教授因故主动提出终止指导关系时,应以书面向系(所)报备,系(所
)应通知研究生依本准则第五条之规定另请指导教授,研究生得请求系(所)进行了解终止
关系之原因,以确保其权益。
第五条 指导教授因生病、离职、退休、出国或其他因素无法再继续指导时,应由研
究生填写「指导教授异动通知书」经新指导教授及系(所)主任同意签章後送研教组备查
。
第六条 研究生如有两位以上指导教授,则前述第二条至第五条所述之指导教授应包
括所有指导教授。
第七条 研究生未依本准则规定而迳行改变指导教授时,其学位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第八条 本准则经教务会议通过後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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