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vemylife ()
看板ADS
标题Re: [闲聊] 推广吃饭-1
时间Tue Nov 8 02:43:53 2011
※ 引述《aokman (引归杀象呐!)》之铭言:
: 因为整理的文章非常长
: 就分成两篇了@@"
: 这是第一篇
: 写这篇的时候 其实一直在想自己会不会太严格........
我认为有时候政府是受限於采购法
如果今天政令宣导广告是采取价格标
你能想像有多大的机会 那些低价的广告公司会出线
(你可以试想看看 要怎麽设计标案 才可以让奥美之流的公司得标 还没有绑标嫌疑)
所以你才会看到林美秀像连珠炮讲「中央存款保障至民国100年12月31号」这种状况
如果政府机关都能指定奥美、智威汤逊等等来做案子
可以想见广告的品质和水准绝对不会差
可是每做一件可能得送一个承办人去法院而已
观光局是在这个要件之下玩的比较好的例子
只是不是每个机关都扛着观光局这种以推广宣导本国为重任的责任
最後若还是用价格标 而不是最有利标 再着还有机关广告预算不足的问题
出现惨剧就在所难免了
因此我对於国内的政策宣导广告 还是抱持着比较宽容的态度
能看得懂就好了
至少有些时候 平面广告做得也并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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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9.10.119
1F:推 andy199113:推 11/09 19:26
2F:推 didolydia:采购法真的害到不少事情.... 11/10 18:32
3F:推 puling:我觉得政府还是采最有利标 只是预算真的不足............. 11/14 16:11
4F:→ puling:而且 要参加政府标案很麻烦 知名广告商应该都兴致缺缺 11/14 16:12
5F:推 kaier:奥美也不是没在接政府标案,奥美一定好? 11/21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