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78619 (批哩啪啦~碰)
看板AD
标题[广告]第四届爱疯嘉义创意短片竞赛-徵件
时间Tue Aug 19 14:26:27 2014
<徵件主题>
嘉义县政府为鼓励短片创作,激发创意及想像,办理2014第四届「I-Film Chiayi爱疯嘉
义创意短片竞赛」,邀请您以嘉义县的人、事、物、文化观光、美食小吃、小镇风光等地
方特色与独特魅力为题材,透过短片创作,发现嘉义、爱上嘉义,并藉由网路传播之无远
弗届,让更多人知道嘉义县「田园城市」之美。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0月31日
网路人气票选: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
<参赛资格>
1、凡於2014年1月1日後完成之影像创作。
2、凡对影片创作有兴趣者皆可报名参加。
3、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报名均可。团体报名不限人数,个人或团体参赛亦不限作品缴交件
数。
4、曾在任何竞赛中参加之作品不得参赛,违者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者需备妥相关证明文
件供主办单位备查,如资格不符,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或得奖资格。
<徵件办法>
1、报名费用:免费。
2、作品类型:短片,请勿以MV及照片剪辑等形式参赛。
3、预告短片:参赛者需自行剪辑作品预告片60秒一版,并提供主办单位网路宣传及颁奖
典礼使用。
<作品规格>
1、影片长度以8至10分钟为限﹝含片尾字幕﹞。
2、影片解析度须为HD规格,720p、1080i或1080p。
3、以16 : 9格式呈现,须另烧录DVD-NTSC格式送件,即DVD播放机可直接播放﹝请勿设定
选单﹞。
<奖励方式>总奖金新台币 21万5仟元整
1、最佳影片:1名---奖金新台币6万元及奬座乙座
2、最嘉行销:1名---奖金新台币5万元及奬座乙座
3、最佳导演:1名---奖金新台币4万元及奬座乙座
4、最佳剧情:1名---奖金新台币2万元及奬座乙座
5、最佳创意:1名---奖金新台币2万元及奬座乙座
6、优选四名:4名---奖金新台币5仟元及奬状乙纸
7、最佳人气:1名---奖金新台币5仟元
※主办单位得视参赛作品之质量,弹性调整各类奬项及数量,参赛影片可重复得奬。
<奖项说明>
1、最佳影片:为年度最佳影片,可代表本次竞赛,并整体表现优胜之作品。
2、最嘉行销:以嘉义地方、人文、风情独特诠释、最能行销推广嘉义县之作品。
3、最佳导演:以各项技术(灯光、摄影、剪辑、配乐)、演员戏剧表现、场面调度,乃至
拍摄手法纯熟之作品导演。
4、最佳剧情:以具感染力之故事情节、最创意脚本之优选作品。
5、最佳创意:以独特手法创作故事、影像之优选作品。
6、优选四名:作品内容与本次活动主题相符,值得鼓励之作品。
<报名方式>
请至官网网下载报名表,填妥後电子邮寄至
[email protected],请注明标题【2014爱疯
嘉义创意短片竞赛报名-﹝影片片名﹞】,并将作品及报名资料於10月31日前,以挂号邮
寄将下列文件邮寄至:80764高雄市三民区光裕路43号1楼<2014爱疯嘉义徵件小组收>
1、请填写与亲笔签名﹝附件一~三:参赛报名表、作品版权与制作证明切结书、授权书﹞
文件纸本1份。
2、参赛影片DVD光碟6片﹝NTSC系统之DVD规格,不接受avi、mpeg等DVD播放机无法支援之
影片格式﹞,并於所有报名光碟上填写报名者姓名、参赛作品名称及作品长度﹝影片恕不
退还﹞。
3、资料光碟1片,内附以下文字档案资讯:
(1) 拍摄题材﹝100字内﹞
(2) 影片简介﹝150字内﹞
(3) 导演简介﹝100字内﹞
(4) 创作理念﹝100字内﹞
(5) 导演照片1张,4"X 6"解析度300dpi以上
(6) 影片剧照6张,4"X 6"解析度300dpi以上
(7) 完成作品之影片电子档﹝HD,16:9﹞
(8) 预告片电子档﹝HD,16:9﹞
<评选机制>
第一阶段:初选
主办单位将初步淘汰不符合本次徵选活动之格式、题材、精神、内容之影片。
第二阶段:网路人气票选
主办单位初步整理参赛作品後将於2014年11月09日统一上传至YouTube官方频道,并於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展开网路人气票选活动﹝以参赛作品点击浏览数为标准﹞。
第三阶段:公布入围
邀请专业学界及业界人士组成评审团,依故事情节30%、地方风格30%、创意表现20%、制
作技巧20%进行评选,并暂定於2014年12月初举办颁奖典礼当天公布得奖作品。
<注意事项及版权事项>
1、参赛作品之所有内容均需为参赛者之原创并且未经公开发表之版本,禁止抄袭及转贴
他人资料,并严禁盗用他人作品参加徵选。若经查证有侵犯他人着作权之行为,主办单位
得以取消参赛及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奖品,所产生之法律问题参赛者需自行负责,一概
与主办单位无关。
2、参加比赛所需音乐如涉及相关着作财产权时,需自行取得着作财产权授权同意等证明
文件,其授权范围与参赛作品相同,包括但不限於参与本次竞赛及日後主办单位得无偿与
影片同时作为行销﹝含宣导报导等﹞及展示用等。另主办单位得要求提出证明外并签署音
乐版权切结书。
3、参赛者需同意主办单位无条件使用其作品及剧照於电子媒体、网路、报章杂志等宣传
用途。
4、得奖作品着作权归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可不限地点、时间、次数和方式使用,并授权
第三人之非营利性使用。
5、参赛者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诋毁、侮辱等或其他损及社会善良风俗、社会正义之
内容,主承办单位有权终止该作品参赛权。
6、依中华民国所得税法规定,得奖奖品或奖金金额在新台币$20,000及其以上,得奖者必
须依规定扣缴10%中奖所得税额,始得领奖;中奖人如为外籍﹝即在中华民国境内居住未
达183天之本国人及外国人﹞,改依规定扣缴20%税率。如得奖者未依规定缴纳税额,主办
单位得取消得奖者之获奖资格。
7、入围作品须配合後续影展映演场次安排,请拍摄团队或导演务必配合出席相关座谈会
。
8、得奖影片同意无偿授权嘉义县政府,及因法律规定承受本承办业务之法人及其授权之
第三人永久典藏,并基於推广前提於各种媒介公开放映之用。
9、参赛者及参赛作品务必符合上述办法规定,若未符合规定者,主办单位保有取消或删
除其参赛资格之权力。
10、本活动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保留变更修改之权利。
<附则>
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随时於「爱疯嘉义创意短片竞赛」脸书粉丝专页补充之
。
活动洽询电话:07-3873585,蔡先生or王先生﹝星一至星五,上午十点至下午五点﹞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9.127.230.49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AD/M.1408429589.A.A7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