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bsc (M.Berry Stillin)
看板AC_Sale
标题Re: [AC_Sale] 看板 选情报导
时间Fri Feb 15 02:58:53 2008
◆投票结果:(共有 37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放宽至三十五样 4 票 10.81% 10.81%
放宽至四十样 2 票 5.41% 5.41%
放宽至五十样 5 票 13.51% 13.51%
缩小至二十样 8 票 21.62% 21.62%
维持为二十五样 12 票 32.43% 32.43%
不设限 6 票 16.22%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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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这次投票结果,
板规仍照旧,不做调整,
之前因本条板规而水桶的板友,
水桶仍然有效。
请各位板友往後在po文的时候也请注意这条板规,
以免遭水桶处分。
◆ 使用者建议:
○使用者 jerry9988 的建议:
基本上,我觉得可以让板主自行判断。
是否为职业卖家(商家),应由评价数目或其他资讯可轻易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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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您的建议。
我个人是认为要把所有的商家认定交给我一人,
有失公允:
虽然要从一些拍卖资讯(如问与答、卖方资料、评价内容等)来判定卖方是否为商家,
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换句话说,这些文字要我自由认定到变成白色恐怖也并非不可能,
所以目前仍藉由物品数量这个还算客观的"数字",
来做为判断的依据。
至於评价数目,
在看过一些摆明就是商家,(这在卖方资料写的一清二楚)
评价却是零的网拍卖家;
以及实际上认识,只有做零星二手买卖,
却有上百评价的网拍用户之後,
我觉得并不是非常合理。
当然啦,在此我相信上面那段并不是您的本意,
未来本板也会朝向多数板主共同进行判断之一途,
届时将会再对商家文的认定方式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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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感谢各位板友的投票,
希望各位在未来也能多多利用本板,
并且欢迎对板务有任何意见或问题的板友,
随时透过站内信来和我本人沟通
板工 mbsc Feb 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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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bsc 来自: 61.229.94.178 (02/15 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