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slug (*Kanon~雪之少女*)
看板AC_Music
标题Re: [讨论] 关於同人音乐
时间Thu Feb 22 12:01:11 2007
------------以下是Kotaro板友的原文--------------
※ 引述《seaslug (*Kanon~雪之少女*)》之铭言:
: 推 hinofox:http://0rz.tw/232pL 之前FF8有出过同人叶键专辑 02/21 01:20
: 不好意思看到这我想要问一下,那张专辑是属於怎样的类型呢?@@ 有人有吗?
: (从之前就在问XD 终於找到资讯了)
: 我是想顺便问问大家的意见,我自己归纳同人音乐可能分这几种:
: A.拿原曲无vocal版本,配上自己录的vocal,也就是ReVocal (有这种称呼吗=.=a)
: B.旋律不做大变动下,重新编曲录音,也就是ReArrange
: C.拿去混音,所谓的Remix (不过这通常要原制作才有办法)
: D.原创曲
: 其中A,B可能还有"词改编"的可能性,像是中文版的鸟之诗....XD
: 我的问题是
: (1)上面所述四种到底哪些算是"二次创作"?只要是原作品的衍生即算吗?
: 比如有人出了一张[跟C.C.一起吃披萨之情调音乐]为主题的原创专辑能算二创吗XD
B、D比较算是正统的二次创作物
A因为使用了原来的编曲,因此若是没有向原作者提出申请→盗用
C则是因为使用了原曲的录音素材,因此若是没有向原作者提出申请→盗用
: (2)A适合出现在同人场合吗?
: 或问,单独只有"词改编",能够为大家所接受而在同人场贩售吗?
: 如果有强者开始[日文歌中文化]补完计画....或是像大陆的那两位"仆街男孩"
基本上日本同人市场几乎没有A这种产品 (这种东西叫作卡拉OK带吧 XD)
以B、C(但并不使用原曲的录音素材)、D为主流
: (3)如果自己玩玩,附上原词曲制作人放在自己的网站上就算了
: 今天大家觉得,如果要出同人音乐专辑,你会比较喜欢、期待ABCD哪种?
即使放在网站上,因为着作权人要求的不同,还是有可能违反着作权法喔
如果该作品有交给JASRAC(社团法人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信托
那麽无论是何种使用,都必须向该单位申请、付费
若是没有交给JASRAC信托的乐曲 (例如说大部份的18x游戏主题曲)
就要看各家游戏公司对於改作的容忍度了
例如说Leaf或是Key等品牌,对於用耳朵抓音并重新编曲的同人音乐是OK的
只要不是进行大规模的商业贩卖 (例如永邦精选)
他们都将之视为二次创作物,不会予以干涉
交给JASRAC信托的乐曲 (像是凉宫春日ED)
使用这些歌曲时,请向JASRAC提出申请,因为日本的同人社团也是乖乖地申请
: 小的未曾去过日本的同人场,听过的同人专辑也很少,
: 烦请各位给予资讯、不吝指点、敬请指教<(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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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fe tricot ++ http://cafetric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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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4.42.170
1F:推 legendmtg: 借转个板 02/21 19:33
2F:推 syterol:我想问18x游戏主题曲少交给JASRAC信托的原因? 02/21 19:47
3F:推 Kotaro:因为没有必要啊 XD 像这类歌曲很难有二次使用(例如说电视 02/21 22:51
4F:→ Kotaro:公播)的机会 所以交给JASRAC信托没有实质效益 02/21 22:52
5F:推 inoueryo:原来如此~ 这是很重要的资讯~ 台湾同人音乐怎麽申请? 02/21 23:50
6F:推 Kotaro:台湾的话应该不能直接跟JASRAC申请 可能要透过MUST吧 有需 02/22 02:11
------------以上感谢Kotaro分享的资讯,以下是我的补充--------------
爬完MUST的网站後,大概整理了一下目前我所知的状况:
因为手边刚好没有着作权方面的书只能大概整理一下@@
1.什麽时候要找MUST?MUST在做什麽的?
MUST保护的是「音乐人」,然而没有向其申请成为会员者不在保护范围内
并且向「音乐利用人」收取
「公开演出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传输权」
三种着作财产权费用,按照比例分配报酬给受保护的音乐人。
MUST只管这三种着作财产权而已,不包含其他如「重制权」、「改作权」等等的。
对於一般的音乐利用人:
简单来讲,你今天买了一张正版CD,买的只有「个人或家庭使用权」及「所有权」
如果你要拿去「公开演出、播送、传输」,还要另外跟MUST申请并支付费用!
MUST会把你支付的报酬按比例分配给受保护的音乐人,再从其中抽管理费。
所以不管是在店面、在电台、网路、或各种公开场合管道播放、演奏「别人的音乐」
只要牵涉到公开权的,你都要向MUST申请授权并缴交费用!
(除非你放的音乐是非MUST会员制作的,但市面上超过90%都在保护之内)
(另外网路管道目前还在审议中)
如果你是制作音乐的音乐人,可以免费跟MUST申请成为会员,
等於是请他们帮你收取公开权相关的报酬,只是会从报酬中抽管理费(20%或30%)
如果不想请他们帮忙的话,大概就要自己想办法去收公开权费用吧....
MUST认真起来的话,可是能收非常庞大的报酬,因为公开放音乐的场合管道很多@@
2.哪些人在MUST的保护范围之下?日本歌之类的外国专辑算吗?
在公开场合播放国外地区的CD,一样要跟MUST申请授权,
因为MUST有取得「国际艺创家协会CISAC」之会员,
如美国ASCAP、英国PRS、日本JASRAC等,参考网址:
http://www.must.org.tw/must_is.htm
所以如果今天放的是受国外协会保护的音乐专辑,MUST要帮他们代收授权并转交!
也就是说,你在国内公开播放国外受保护专辑的话,要跟MUST申请
同样地,在国外地区播放国内专辑,也是要跟当地的协会申请,
他们会代收授权再转给受保护的音乐人。
3.但今天重点来了,如果是要拿去改编的话咧?影响的是「改作权」
着作权法第六条规定:「就原着作改作之创作为衍生着作,以独立之着作保护之。
衍生着作之保护,对原着作之着作权不生影响。」
「改作」之定义,依着作权法第三条第一项第十一款规定:
「指以翻译、编曲、改写、拍摄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着作另为创作。」
公开使用「自己的改作」并不需要找原作公开授权,因为公开权是自己的
(若用的是别人的还是要)
所以关键就在於「改作权」的授权!
在台湾的话,由於MUST不管「改作权」,所以是不需要跟他们申请的
不过改作权的授权可能会比公开权要贵很多,当然也要看到什麽程度
至於板友举例像凉宫春日ED的改编要向JASRAC申请这个部份,
那是因为日本的JASRAC是完整的着作权保护信托,已经包含改作权在内了。
http://www.jasrac.or.jp/contract/trust/explan.html
有人知道他们那些同人社团花了多少钱取得改作授权的吗XD (详细希望)
所以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因为台湾的MUST没管改作权,
B这种二次创作物,可能算是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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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141.218
※ 编辑: seaslug 来自: 140.116.141.218 (02/22 12:36)
8F:推 Kotaro:唉呀 MUST真是令人头痛 不过就算MUST不管 JASRAC还是会抓XD 02/22 14:31
9F:→ Kotaro:因为YouTube上有数万支影片都是JASRAC扫掉的... 02/22 14:31
10F:推 inoueryo:唉~ 希望赶快把规则给搞清楚阿~ 02/22 18:46
11F:推 seaslug: 第三点不够清楚吗XD? 02/22 19:06
12F:推 inoueryo:$_$ 不够清楚~~ 如果$$合理的话~ 我会当乖乖牌~ 02/23 00:11
13F:推 seaslug:就是承接K大说的,想要自己做重新编曲的话,注意改作授权 02/23 15:11
14F:→ seaslug:有预算的话可以想办法去联络原作者或原公司(权利人).... 02/23 15:12
15F:→ seaslug:不过可能有点难度就是 所以目前算是灰色地带(懂意思就好) 02/23 15:13
16F:推 inoueryo:收到~ 02/23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