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anKa (☁♥☁♥☁♥☁♥☁♥☁)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Re: [申诉] WoW板snowanimal板主禁言行政处分(小组长回覆)
时间Tue Mar 7 09:28:23 2023
感谢申诉者的利用但是本案不受理 如下
依据组务版版规
(5)申诉/检举 案相关证据,请转录至组务板後,以大 T 更改文章标题
申诉人发文格式不对 不受理 发文内容过於繁杂跳脱内容 不受理
(5) 申诉/检举 案相关证据,请转录至组务板後,以大 T 更改文章标题,
格式如下:
[申诉] 不服 Lineage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决
[证据] 不服 Lineage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决 (原文)
[证据] 不服 Lineage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决 (公告)
[证据] 不服 Lineage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决 (信件 / 水球)
[检举] Lineage 板主 talk520 失职
[证据] Lineage 板主 talk520 失职 (文章)
[证据] Lineage 板主 talk520 失职 (信件 / 水球)
如申诉有两案以上,请以不同的文章标题作区别。
(8) 本组不受理案件如下:
1.判决超过 30 日的案件。
申诉人於2/4日即於WOW版被禁言水桶 3/6日才至组务版发文 超过30日不受理
结案20230307请勿回覆以利组务版面整理
(6) 为了维护看板板面秩序,申诉/检举事件非当事人或板主请勿回、推文,
违者依情节轻重得予迳行删文、退文或判处水桶一周以上。
注:本条所称当事人为申诉/检举人及被申诉/检举之板主。
(7) 沟通或答辩时请注意语气(含推文、信件、水球),
同时请注意应就申诉/检举之事项主体究论而非左右言他毫不及意。
如有上述情事,组务得请当事人注意,必要时得警告。
(8) 本组不受理案件如下:
1.判决超过 30 日的案件。
2.於本组或组内看板违规日期超过 60 日以上案件。(超过60日不予追诉)
程序不符者,组务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时内补正。
若仍未补齐资料,则不受理该申诉案。
根据组务版规(7)警告申诉人就申诉主题究论
格式上不正确的部份请知悉 ,贴出所需资讯即可 其余非本案所需资料请不要附上。
计算日期 若为2月4日被水桶日起为
4.5.6.7.8.9.10.11.12.13 - 10日
14.15.16.17.18.19.20.21.22.23 -20日
24.25.26.27.28.1.2.3.4.5 - 30日
6-31日
但是以今日3/7再重发也是超过时间处於不受理的状态请知悉。
请勿再回覆。
20230307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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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0.242.38.14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ub_GOnline/M.1678152507.A.C66.html
1F:推 FoRTuNaTeR: 因战略高手羣组规范规定上诉之前必须先行在此与您沟通 03/07 10:22
2F:→ FoRTuNaTeR: 因此在下在此啓动沟通程序,首先本件并未逾越卅日期限 03/07 10:23
3F:→ FoRTuNaTeR: 2月仅有廿八日而已因此WoW版主snowanimal禁言行政处分 03/07 10:24
4F:→ FoRTuNaTeR: 系於 02/04/2023 22:29:13 所发布, 4 + 30 -28 = 6 03/07 10:25
5F:→ FoRTuNaTeR: 而本人之申诉请愿书系於 Mon Mar 6 22:22:22 2023发表 03/07 10:27
6F:→ FoRTuNaTeR: 显然依照我国民刑法及民刑事诉讼法之规范未逾卅日期限 03/07 10:27
7F:→ FoRTuNaTeR: 合先叙明,再者,不解贵样轻易以程序问题拒绝审判实体 03/07 10:28
8F:→ FoRTuNaTeR: 是否有便宜行事之嫌?试问法官庭上能否以检察官起诉书 03/07 10:30
9F:→ FoRTuNaTeR: 「内容过於繁杂跳脱内容」而拒绝审判?再者,贵样仅仅 03/07 10:31
10F:→ FoRTuNaTeR: 以「发文格式不对」草草带过却未指出何处不对,此非一 03/07 10:31
11F:→ FoRTuNaTeR: 执掌为数不少之版面管理者应有之态度,请贵样出面说明 03/07 10:32
※ 编辑: BaRanKa (210.242.38.140 台湾), 03/07/2023 14: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