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Legist2 (法务部pttlaw板法务)
看板PttLaw
标题Re: [申诉] #1f14sRi2 (Violation)
时间Sat Jul 11 09:28:38 2026
双方都有在信中暗示或明示不想接受对方来信,
却有持续回信,本案不予改判。
另外,请善用黑名单功能。
※ 引述《Nat4zStar (Z星)》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Nat4zStar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PttLegist
: (b)文章编号:#1f14sRi2 (Violation)
: 3.欲申诉之判决︰#1f14sRi2 (Violation)
: (若此项留白,请以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此案PttLegist判决我Nat4zStar没有违规,
: 但是PttLegist的判决文里面写道:
: 「观其检附证据,检举人虽去信告知勿再来信,
: 但仍也持续性回信给被检举人,故此案驳回」。
: 我要申诉的事项就是PttLegist判决文这句「检举人虽去信告知勿再来信」与事实完全相反
: 此案检举人:IBIZA
: 此案被检举人:Nat4zStar
: 此案检举人IZIBA所附证据#1e-vnxSe (Violation)的这封信件,
: 是我Nat4zStar寄信告知此案检举人IZIBA,我Nat4zStar不想收到IZIBA的来信。
: PttLegist误以为此封信是IZIBA寄信告知此我Nat4zStar,他不想收到我的来信。
: 完全与事实相反,
: 请PttLegist修改判决文那句「检举人虽去信告知勿再来信」,
: 事实应该是「被检举人去信告知勿再来信」。
: 我所说事情,查看#1e-vnxSe (Violation)这篇证据的信件作者是谁,即可明了。
: 观IZIBA所附所有证据,信件作者全是我,没有他寄给我,他不想收信的证据。
: (如果有他寄给我,他不想收信的证据,那麽那篇证据的信件作者必须是他才对)
: (请逐点叙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据,切勿以乱枪打鸟或打混仗之论述方式。)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https://i.imgur.com/kgxjj5u.png
: 信件作者是我,是我寄信告知他,我不想收到他的来信。
: (请将证据资料附於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关法
: 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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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7.66.82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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