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nner (conner)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如何决定独立项的范围?
时间Sun Jul 13 18:20:25 2014
第一实施例为A+B,
第二实施例为A+B+C,
B有不同情况所以还有B1和B2,
第一实施例用B1时不需要C,第二实施例一定要有C.
请求项可以写为A+B为独立项,然後再将C和B1和B2放入附属项吗?
还是独立项一定要是A+B+C?
请各位前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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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loud7515:除非稳被核驳 不然通常都是写A+B当独立项吧 07/13 18:38
2F:推 piglauhk:问的应该是单一性?若A+B非习知,则以A+B为独立项是没问题 07/13 18:45
3F:→ conner:我是担心会不会审核委员会不会用第二实施例来要求限缩到 07/13 18:45
4F:→ conner:附属项? 07/13 18:46
5F:→ conner:然後假设独立项A+B有通过,专利公告後会不会被人以第二 07/13 18:47
6F:→ conner:实施例来将专利范围限缩至附属项? 07/13 18:47
7F:→ conner:也就是透过举发方式来将限缩专利的权利。 07/13 18:48
8F:推 cloud7515:你也可以写成两个独立项 分开处理 07/13 18:48
9F:→ conner:A+B确定非习知。 07/13 18:49
10F:→ conner:不太想写成两个独立项,因为怕有人可以想出第二实施例 07/13 18:51
11F:→ conner:不需要C的方法,虽然我目前没想出。 07/13 18:51
12F:→ conner:所以各位的意见是? 07/13 19:29
13F:推 orsonplus:第二实施利不需要C 你想不出来 当然不能给你垄断啊 07/15 15:24
14F:→ orsonplus:你可以绑住你能掌握的部分 超过的是别人应得的 07/15 15:25
15F:→ orsonplus:看谁能克服 当然就是谁去取得专利权罗 07/15 15:26
16F:推 column:应该先确认B是否为B1和B2之上位,若是独立项A+B 07/18 15:53
17F:→ column:於实施例再揭露B1及B2 07/18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