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k520 (透可520)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宣判] musashi0839 申诉 Honorguard06 案
时间Mon Nov 17 23:28:12 2014
【裁判字号】TA2014009
【裁判日期】民国一○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裁判案由】11/12 [申诉] Changhua 板板主 Horguard06
#1KObBUXE (L_TaiwanPlaz)
使用者 musashi0839 因推文遭受水桶处分,申诉 Changhua 板板主 Honorguard06
经审阅其板上之文章、该板板规与站规,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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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请板主 Honorguard06 於三日内发布更改判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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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公告] 水桶
#1KNa2upq (ChangHua)
一、[公告] 彰化板板规Ver5.0.1 (11/5起实施)
#1KMFRpLV (ChangHua)
二、发文相关规范
10. 发、推文争吵、(引)战文板主有权删除文章或禁止推文。
11. 发、推文中,含有族群言语侮辱、谩骂、嘲讽、不雅字眼、西斯、
性暗示……。
以上违规,须有三封以上之检举信,始受理检举
若检举成立:1.发文者,违规文章退文并禁言三十日
2.推文者,视违规推文句数,一句禁言三十日,无限累积
若检举信不足三封,但违规重大时,板主群得视情况予以介入并给予适
当处分。
二、检视使用者 musashi0839 原推文:
1.
→ musashi0839 : 再说有板务争议,去小组务看看申诉难道只有一篇? 11/09 01:07
2.
→ musashi0839 : 若都无人申诉我就说 H大你好棒棒 11/09 01:08
3.
→ musashi0839 : 去生活组一看,申诉好多篇,就可以知道他做得怎样了 11/09 01:08
4.
推 musashi0839 : 我说组务申诉不只有一篇绝对是真的 11/09 01:11
5.
→ musashi0839 : 造谣要用造谣的板规 滥用要用滥用的板规 11/09 01:12
6.
→ musashi0839 : 就用错条了嘛,再说造谣要用哪一条? 11/09 01:13
7.
→ musashi0839 : 板主你都桶他了他要怎麽沟通 私信大家又看不见 11/09 01:14
8.
→ musashi0839 : 这个不要问喔 他会说 偷渡先前罢免 然後砍文 11/09 01:16
9.
→ musashi0839 : 你既为现任板主更应当依照程序,难道不是嘛? 11/09 01:17
除编号三推文尊重板主原判决外,其余推文可视为板务沟通与讨论,
并未达到嘲讽、挑衅及引战标准,
依据彰化板判例
#1EalEslS (ChangHua),有将引战纳入板规第11条规范内,
而组务认为申诉案之多寡,并非板主适任与否唯一要件,
申诉案频繁亦可能为,
1.热门看板板务繁重。
2.板规制定不良。
3.看板检举风气盛行。
4.板主处置不公或沟通不当。
组务亦参考引用前组长意见
#1IMSA8Lo (L_TaiwanPlaz),
组务认为,使用者众,板务处理常不能尽如人意,
有人同意必然有人反对,此乃看板至於整体社会常态,
若板务一味同意使用者需求,不做任何限制或管理,
这样就是优良的板务了吗?
如何推行板务又能让使用者理解并接受,
我想使用者和板务都在找那个平衡。
三、组务尊重板主对於板规的解释权,然板主亦需注意,对於板规条文的施行
细则上判定标准的解释,是否有扩大解释板规的施用情形,
以及避免因人设事的疑虑。
四、针对此案,本组予以改判,请现任板主 Honorguard06 发布更正
使用者 musashi0839 水桶公告内容,附注其推文涉及嘲讽、挑衅、
引战,并改处以使用者 musashi0839 水桶三十日之处分,
然板主 Honorguard06 执行板务的方式,
部分板友认为有待改善,亦有赖板友长期监督,提出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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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34.15.88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416238095.A.F44.html
※ 编辑: talk520 (1.34.15.88), 11/17/2014 23:38:24
※ hickory:转录至看板 ChangHua 11/19 23:54
更正板主ID: Honorguard06
※ 编辑: talk520 (114.36.212.16), 11/20/2014 15: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