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terrain (冬天的雨)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Re: [课业] 如何增进法律写作能力
时间Fri Aug 3 17:08:08 2012
※ 引述《clown38 (amonkey)》之铭言:
: 如标题所述
: 在准备司律考试当中 我还是新手
: 虽然参考书上的法理和推论都了解
: 对於实务上的见解大致也能掌握
: 能够看完後 将节录後实务见解
: 用自己的一句话写出结论和大意
: 不过让我感到最头痛的是
: 每次看完每个段落演练题目时
: 我会先不看答案 先想一下这题在考什麽
: 然後得出结论(只是大略想像)
: 看见老师拟答之後 针对自己想法不足再看熟一遍
: 但是甚少自己亲笔写过 其实心里知道这是逃避
: 最近慢慢开始动笔写题目 才知道什麽叫眼高手低
: 写到哪卡到哪 很多法条的操作平常都用快速的思考带过
: 现在要一步一步把思考推演的东西一字一句
: 如实地写在纸上 对我来说实在痛苦
: 难怪很多人说自己满腹经纶 看到考题却束手无策
: 有不知从何下笔之叹 我想我是碰到了不小的瓶颈
: 如果不及早解决 再念下去也无实益可言
: 三段论法 判决式写法我都知道
: 只是写起来又不通顺(词不达意)而且论述东漏西漏的
: 而且在限定时间里面一定写不完
: 在这里 请问各位有经验的前辈 如何增进法律写作的能力
: 提供一些方法给我吧 谢谢!!!
写申论题会碰到两个主要的问题
第一个是满腹经纶 看到考题却束手无策 白话的说就是不知道题目在考啥?
这个问题的症结是看不出考点在哪?
有可能是不知道有这考点 解决方式是回去读书打基础
这代表最基本的功夫还没练好 对於书本还不熟悉
先从蹲马步挥出充满感谢的一万次正拳开始吧
更有可能是知道有这考点 但是不知道原来这题原来在考这考点
这代表看不出考题所包装出来的考点
解决方式是多看拟答 拟答最重要的功能就在这里
也就是提示我们题目的考点
套句李允呈老师的说法 重要的考点不寂寞
同一个考点看了十几次出题的方式 就知道什麽叫做孙悟空逃不出如来佛的五指山
出题老师想的包装方式其实不会差太多
从拟答 考点 题目的循序方式看多了 可以建立三位一体的思考方式
看到题目 可以倒过来想到考点 然後是自己的答案
之後可以透过大量看题目 自己去挖掘题目的考点
提升题目与考点间的运算速度 可参阅敝人拙作
#1Eyn-mCC里面有关考古题的段落
第二个问题是 知道题目的考点 但是不会表达? 我想这是本篇原po要问的
其实这和作文能力有很大的关系
作文也不是把心中所想 用优美流畅的词句表达出来吗?
不过写法科申论比写作文幸运
写作文你可能没有准备 或者只上完补习班提供的课程 背背几个名言佳句
就凭"实力"上场了
写法科申论 你绝对不敢这样凭"实力"去考试?
在熟悉考点 明白题目与考点关连的过程中
想必已经背了不少法条 实务见解 学说论述
这些就是我们的"名言佳句"
熟读唐诗三百首 不会作诗也会吟 就算没办法写的一模一样
法律文字看多了也可以用自己的话 写出那样文邹邹的外型
不过光会名言佳句还是没办法写出好作文的
要怎麽有系统的表达 初心者还是要从题目的拟答下手
这是拟答的第二个重要的功能
有些法科有自己特别的论述架构
刑法是犯罪三阶论为核心
财产法首重请求权基础
其他法科大概都差不多 又可以分成说明题和实例题
说明题很简单 譬如行政法问何谓信赖保护原则?
只要把你在教科书或参考书看到的内容复制过去 稍加排版即可
单纯就有没有记熟而已
实例题就要依赖法学三段论啦
不过结构会改一下
通常是这样
(一)标题:结论或重点
1.大前提
2.小前提加涵摄 结论
不过万一题目复杂 时间不多 答题力求精简
精简版:
(一)标题:结论或重点
直接写小前提加涵摄 结论没时间就省略
如果把精简版写成一长串
就叫夹叙夹议 来回穿梭於法律与事实之间
像这样
(一)标题:结论或重点
1.A事实当小前提加涵摄 得出结论A
2.把结论A与B事实当小前提加涵摄 得出结论B
3.把结论B与C事实当小前提加涵摄 得出结论C
以下类推
举例而言 甲擅自将乙寄托的花瓶出卖给善意的丙并交付之
乙得否向丙请求返还花瓶?
本人偷懒跳过请求权基础的思考 直接讨论民767I
(一)重点:乙有无767?谁是花瓶所有人?
1.A事实:甲擅自将乙寄托的花瓶出卖 涵摄民118I
得出结论A:甲是无权处分 原则上该处分行为是效力未定
2.结论A 与B事实:甲将花瓶出卖给善意的丙并交付之
涵摄民801 948
得出结论B:丙取得花瓶所有权 故乙不得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至於具体练习实例题法律作文的方式
请参考敝人另篇拙作
#1ArpZCJz 有关五读书计画 冲刺篇部份
总之还是老话一句 就是多看多写
前期先学拟答 练好法律论述 作文的基本功夫
提高考点与答案的速度与流畅度
後期大量看题 减少题目与考点的距离 强化看题目与判断考点的速度
最後拟答 就只是拿来参考而已
PO应该是大幅练习了後半部的部份
但是一开始的作文能力没有练扎实才有现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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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才是唯一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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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1.82.250
※ 编辑: winterrain 来自: 210.241.82.250 (08/03 17:16)
1F:推 justeat:好文 08/03 17:18
2F:推 knightyuan:推~!! 08/03 17:21
※ 编辑: winterrain 来自: 210.241.82.250 (08/03 17:25)
3F:推 gy750310:推司法官神人冬雨大!! 08/03 17:29
4F:推 iloveclever:推~ 08/03 17:34
5F:推 mazu:推!!! 08/03 17:38
6F:推 heero0333:这篇文逻辑真强 只看完前几段就让人想推了 08/03 17:49
7F:推 pataco:大推 08/03 17:52
8F:推 ymib:推 08/03 18:14
9F:推 Snoopy1111:推一个~ 08/03 18:21
10F:推 jiejie1018:推推!!应该要m起来!!! 08/03 18:40
11F:推 Searle:推 有帮助 08/03 18:48
12F:推 miraculouss:写的真好! 08/03 19:09
13F:推 MJdavid:超实用 08/03 19:31
14F:推 Scorpiogirl7:推,好棒的分享!! 08/03 19:44
15F:推 Milarepa:谢谢冬大雨大!! 夹叙夹议是不是很类似直接涵摄法? 08/03 19:50
16F:→ Milarepa:谢谢冬雨大 (上面多打个"大"字,修正一下,谢谢) 08/03 19:51
17F:推 ch858mit:大推...超实用心得文...必M 08/03 20:37
18F:→ checkmater:抱歉借这篇问个法科答题问题,法条可以直接写§15这样 08/03 21:36
19F:→ checkmater:吗?还是得写刑法第十五条? 08/03 21:37
20F:推 pandafish:冬雨大推文必推!to checkmater大:刑法第15条or第十五条 08/03 22:27
21F:推 ipabai:推 08/03 22:39
22F:推 trustmyself:推~~~ 感恩分享 ^^ 08/03 23:04
23F:推 hank0624:强者一枚 08/04 00:39
24F:推 bluebe:这篇要M起来才对 08/04 04:55
25F:→ dollyann:推!! 08/04 10:07
26F:推 laiahuei:to check大,考试不能写蚯蚓15啦! 08/04 10:21
27F:推 checkmater:谢谢pandafish大和laiahuei大大!!!! 08/04 13:08
28F:推 CrazyMarc:神人必推 08/04 21:51
29F:推 BrianBryant:推 08/05 12:14
30F:推 gruousconin: 真的好厉害喔!书记官前三名当之无愧 01/23 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