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看板AboutBoards
標題Fw: [公告] Military 板板主群停權一周
時間Mon Aug 24 11:26:17 2026
※ [本文轉錄自 HisService 看板 #1gYxdF3S ]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看板: HisService
標題: [公告] Military 板板主群停權一周
時間: Mon Aug 24 11:26:04 2026
☆ 本裁決不牽涉任何案件之「實體法相關之事實認定」,
僅就本站與本群組程序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判決依據:
一、依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260610 第七條第4項、第5項之規定:
--
4. 板主無正當理由延宕組務裁決結果之執行,超過裁決所示回應期限時,
組務得予以停權7至30日之處置;原裁決若無標示期限,以14日為期限。
5. 組務受理案件後,板主應配合組務之爭點調查,以利程序之進行;
若回應之內容顯與爭點無關,組務亦得予以停權7日至30日之處置。
--
板主有回應組務爭點調查及執行組務板裁判之義務。
(這個義務在其他小組是常識,但為了某些特殊情況,本處規定仍特別明文之)
二、在2026/6/10後,J組務仍多次提醒過去案件有未為回應之處,
然而仍未得回應,部分案件拖欠早已超過判決時間,依然未得回文。
(ex: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isService/M.1755070767.A.20F.html)
裁判結果:
一、就J組務而言,雖然部分案件處理延宕的責任難直接歸因於組務,
但組務仍有持續追蹤、提醒之義務,
不應讓案件出現
「板主不回」->「湊不出雙方說法」->「積欠到超過水桶時程或申訴時效」的循環,
這會讓某些板主不出席組務裁決的回應變成常態,
不僅與本站的常態文化不符,亦有違群組之規定。
二、就本站常態而言,J組務裁決的待釐清爭點算是清楚,但仍請J組務未來的判決能
「直接寫明需要板主確實回應的爭點」,以免板主「未能充分領會要回應什麼」,
這個寫法也是未來責任釐清時的自我保護。
三、本次程序問題,裁處J組務警告一次,
希望確實督導板主能做出有效回應,並且確實配合組務的裁決或政策。
四、本案程序問題涉及之板主,裁處停權一周之處分,本裁決之復權須合於兩要件:
1. 時間在2026/08/31 11:00以後;
2. 將過去軍武板相關拖延未決之案件充分回應,
並得J組務「無任何勉強的肯定其內容」。
皆達成後始得復權。
五、復權後若再次無故拖延案件或敷衍行事顯逾常態的狀況,則加倍處分,
嚴重者未來不具本群組之板主資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2.3.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isService/M.1787541967.A.0DC.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knuukyo (210.242.3.184 臺灣), 08/24/2026 11:26:17
1F:推 q347: XDDD 211.78.38.187 08/25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