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fegetter (萍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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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新聞] 禁止老師言語侮辱 教部將明訂體묠…
時間Sat Feb 3 09:00:32 2007
※ 引述《maskzero (武心)》之銘言:
: 我實在搞不清楚 不能讓學生感到不舒服
: 給小孩應有的尊重 跟給小孩無限上綱的放縱 應該不太一樣吧
「不舒服」應該是英文抄過來的吧? 美國講到性騷擾用的標準就是說話、動作 "makes
a person feel uncomfortable."
「無限上綱」這個「成語」(XD) 從什麼時候開始流行的? 綱如何上? 如果「上綱」指的
是綱的高處的話,那這是「綱舉目張」的那種綱嗎?
網上看到這麼個說法:
這裡的"綱"是指秩序、法紀,亦即為"綱紀"。無限上綱是指對一個人的言行,不論其對錯
,均認定其己觸犯綱紀,加以審查。這種情況在文革時期最為常見,也就是所謂的"亂扣
帽子"。如﹕你不小心撕破毛澤東的圖像,就會被人扣上"反對毛澤東"的罪名。如你抗辯
,又會被扣"現行反革命負隅頑抗"的罪名。這些罪名都是當時所謂的法紀,一個犯了法紀
的人以後的言行都很容易被人無限上綱,即所說所做都是錯的。
現在無限上綱較多用於政治上,是政客用來互相攻擊的手法。
如果這說法是正確的話,「無限上綱的放縱」倒是個有趣的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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