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183 (腦海中的橡皮擦)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時間Fri Oct 8 01:45:38 2021
想請問一個法律問題
假設父親過世前留有銀行存款1000萬 不動產公告現值約1000萬 無負債
在他病危時有先將錢全數領出 怕之後都要用全體印鑑證證明去領麻煩
後來沒多久父親走了
配偶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這樣配偶是否就近僅能針對不動產1000萬行使分配請求權拿500萬?
因為我剛才上網查一下過世前兩年轉移財產
不得列入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
這樣是不是要多繳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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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07.17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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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ute183 (27.52.107.171 臺灣), 10/08/2021 01:53:38
1F:推 tomap41017: 盜領存款XDDD 10/08 09:30
2F:→ SecretR: 父親的錢領出後仍可主張是父親的錢 10/08 09:44
3F:→ SecretR: 畢竟1000萬沒報贈與也沒花用的話也不算移轉 10/08 09:44
4F:→ SecretR: 但在繼承流程上怎麼進行比較好,建議還是諮詢律師 10/08 09:44
5F:推 llh117: 死前兩年領的錢,如果沒辦法證明流向,會被列入遺產課稅. 10/14 13:07
6F:→ llh117: 差額分配權要先去查調配偶的財產資料,計算兩人之間財產差 10/14 13:07
7F:→ llh117: 差額才分一半,但受贈以及遺產來源的財產不列入差額計算 10/14 13:08
8F:→ llh117: 實務上,有各種扣除額,遺產兩千萬內幾乎不用繳遺產稅了 10/14 13:09
9F:推 owl3819: 重病期間 死亡前兩年 全中 10/18 19:51
10F:推 abcpiii: 我記得,繼承,無償取得還有撫卹金不能行使分配請求權, 10/19 17:08
11F:→ abcpiii: 但這要怎證明是無償取得或繼承,有勞前輩 10/19 17:08
12F:推 Throwout: 死亡前兩年交代金流是有前提的,如果確定是本人提領就 11/01 18:17
13F:→ Throwout: 不需主動交代 11/01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