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4399 (小鬼)
看板tax
標題[問題] 贈與
時間Sun Jan 13 13:48:42 2019
請問,有關贈與稅
媽媽從爸爸郵局戶頭提領150萬現金
再從自己郵局戶頭提領150萬現金
之後填匯款單匯到我戶頭300萬
匯款人是媽媽,以上都是同一天完成的
這樣有金流的話,國稅局還會認定超過220額度的贈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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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4399 (119.77.237.152), 01/13/2019 14:20:58
1F:推 lovekangin: 贈與稅220萬額度是以贈與人為主體 這樣你爸跟你媽各 01/13 16:36
2F:→ lovekangin: 150萬沒有問題啊? 01/13 16:36
3F:→ s4399: 樓上,謝謝回應!但我的疑問是媽媽的一次就匯給我300 01/13 17:13
4F:→ lovekangin: 可以附存摺 證明那300是父母各150來的 01/13 18:17
5F:→ lovekangin: 這樣跟國稅局講講看 應該是可以吧? 01/13 18:18
6F:推 saur176: 也可以解釋成,爸爸給媽媽150萬,媽媽給孩子300萬,只是 01/13 18:40
7F:→ saur176: 有部分的錢是爸爸給媽媽。這種事情千萬不能夠自己解釋他 01/13 18:40
8F:→ saur176: 的規則 01/13 18:40
9F:→ taoist9999: 匯款人父:匯150萬,另一個匯款人母:匯150萬。這樣子 01/13 19:45
10F:→ taoist9999: 的金流會比較好一點。 01/13 19:45
11F:→ taoist9999: 文中的作法讓國稅局可能會認為是由媽媽一個人贈與300 01/13 19:46
12F:→ taoist9999: 萬元。 01/13 19:46
13F:→ taoist9999: 01/13 19:47
14F:→ taoist9999: 爸爸沒時間去,所以匯款人通通用媽媽的說法是不通的。 01/13 19:47
15F:→ taoist9999: 因為可以用匯款人:爸爸,代理人:媽媽的匯款方式。 01/13 19:48
16F:→ taoist9999: 01/13 19:49
17F:→ taoist9999: 既然要作金流就好好地作,幾十塊的匯款手續費一律用現 01/13 19:50
18F:→ taoist9999: 金付。 01/13 19:50
19F:→ taoist9999: 這樣子匯款人跟收款人的帳戶金額才會一致。 01/13 19:50
20F:→ s4399: 感謝樓上大大的回覆。我有找過代書詢問,基本上金流的來源 01/13 21:08
21F:→ s4399: 是比較重要的 01/13 21:08
22F:→ s4399: 不過t 大建議的,代理人的說法滿適當的 01/13 21:09
23F:→ s4399: 只是如何有一個說詞可以自圓其說,讓國稅局認定是夫妻同時 01/13 21:14
24F:→ s4399: 的贈與 01/13 21:14
25F:→ taoist9999: 我不知道什麼說詞,國稅局才會相信? 01/14 10:08
26F:推 taoist9999: 要事後補救的話,就是從你的帳戶150萬匯回給媽媽帳戶 01/14 10:11
27F:→ taoist9999: ,實務上認為算撤銷贈與,從媽媽帳戶再匯給爸爸帳戶, 01/14 10:11
28F:→ taoist9999: 再從爸爸帳戶再匯給你。 01/14 10:11
29F:推 taoist9999: 被國稅局查到前,還有機會扳回一城,下次請找專業人士 01/14 10:12
30F:→ taoist9999: 規劃,不要用自己的想法去做事。 01/14 10:12
31F:推 taoist9999: PS:為什麼從媽媽帳戶匯到爸爸帳戶,不會有事?因為 01/14 10:15
32F:→ taoist9999: 夫妻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 01/14 10:15
33F:→ s4399: 明白了,感謝各位 01/14 18:33
34F:→ Jeffery71: 被國稅局查,收到公文了嗎? 若還沒,匯回再重新處理即可 01/14 22:42
35F:→ Jeffery71: (調查基準日之前) 01/14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