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nlong (懶龍)
看板tax
標題[問題] 代購被國稅局找去補稅問題
時間Sat Mar 17 10:32:15 2018
這事說出來就不好意思點了不過還是想詢問一下版友 ~~ thanks
這幾年我除了自己需要也幫人聯合代購一些
線上遊戲虛擬道具跟 vip , 純私人行為非正式合法令的營業。
這樣一起幾次聯合議價便宜約1成以上且自己也可小賺
1~2% * 總購買價 。 前後共200萬上下也賺了2萬多。
不料竟被國稅局找去了 ~~ 拿出我的銀行資料上面一堆人匯款進來
幾百到幾千上萬的都有,累計好幾百筆要我解釋收入。
我說這是網路聯合代購且有匯出的紀錄 但不少是私人賣家沒開收據。
雙方懶的追究所有細節 , 國稅局說以總額 * 10% 當我淨收入
要我補繳所得稅(沒有額外罰款) 。 我怕麻煩也不差這點錢就同意
自己稅率約 12% 差不多也要補2.5萬左右,
等同作了義工幫大家省了些也送點錢給政府。
問題 :
a. 依正常法令大概要如何計算稅才合理?
現想想雖然是私人行為但怎收入全噴出去了
還差點倒賠感覺怪怪的。
b. 這種狀況被查是否很特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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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guey: 哪個國稅局?真是佛心!台端沒辦營登漏報銷售額,先罰營業稅 03/17 14:59
2F:→ aguey: ,未依規取得憑證,再依稅稽法處罰,最後,漏報綜所,再依 03/17 14:59
3F:→ aguey: 所得稅法處罰! 03/17 14:59
4F:→ aguey: 你的上,下游查起來全罰,至少可追五年 03/17 15:00
5F:→ mimisanar: 是真的怪怪der,應該像樓上說的罰則罰好罰滿才對 03/17 17:16
6F:推 sospk: 你那個應該是跨境,何來上下遊憑證? 03/17 18:12
7F:→ nanlong: 賣家主要是私人打游戲得到的道具或虛擬幣~~雙方覺得是 03/17 19:10
8F:→ nanlong: 私下轉讓就沒想那樣多哈~~某些玩家超會玩的所以賣便宜。 03/17 19:11
9F:→ nanlong: 某人員說金額小的都懶的查~可能總量看來不小但個別金額罰 03/17 19:14
10F:→ nanlong: 下來小牽涉人數又多,要我"自盡"協商全包好結案。 03/17 19:15
11F:→ nanlong: 說我這種是小案子不要浪費國家社會資源去追查。 03/17 19:17
12F:→ opm: 追查成本是可能比課到的稅還高...-.- 03/17 20:49
※ 編輯: nanlong (112.104.113.216), 03/18/2018 05:38:48
13F:推 oopp1999: 追查成本應該比較低哦~你可以翻一下法條哦 03/18 21:06
14F:推 oopp1999: 營業稅第三條認定你有銷售貨物,依51,52條的罰則 03/18 21:09
15F:推 oopp1999: 你沒報營業稅應該所得稅也沒報,所得稅110條的罰則再加上 03/18 21:11
16F:→ oopp1999: 去,應該可以付承辦人員幾個月的薪水了 03/18 21:11
17F:→ nanlong: 應該還好--被認定是網路銷售且每月不到8萬營業額。 03/18 22:50
18F:→ nanlong: 可能是用漏報所得+0.7倍左右的罰款 -- 湊成10% 03/18 22:52
19F:→ basebo11: 代購,就是營業行為,前些日子集資購買彩券,才共同行為 04/12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