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aemiri (櫻華)
看板tax
標題[問題] 繼承房產買賣問題
時間Fri Sep 15 22:47:51 2017
親人過世後我繼承一個有房貸的房產,
因我無力支付貸款,故要賣房償還貸款。
依據網路上查到資料,房地合一稅持有一年內,獲利需繳45%稅,獲利是(交易金額-公告
現值)。
這樣等於課稅是無視欠債的部分嗎?
如果我賣價與貸款金額打平,我反而還負債?
今天才得知這個消息真是晴天霹靂...
煩請大家幫忙指教~
謝謝大家^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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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x/M.1505486873.A.1E7.html
1F:推 taoist9999: 交易之房屋、土地係被繼承人於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09/15 23:27
2F:→ taoist9999: ,且納稅義務人於105年1月1日以後繼承取得,採第14條09/15 23:27
3F:→ taoist9999: 第1項第7類規定計算房屋部分之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09/15 23:27
4F:→ taoist9999: 所得總額(台財稅字第10404620870號函釋參照。)09/15 23:27
5F:→ taoist9999: 本件如果符合上述函釋的話,是採用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09/15 23:27
6F:→ taoist9999: ,符合自用房屋的話,還可以選用房地合一稅。09/15 23:29
7F:→ taoist9999: 建議拿你的資料,去向國稅局房地合一稅的承辦人員詢問09/15 23:30
8F:→ taoist9999: 。09/15 23:30
謝謝~我會拿去問問^_^
※ 編輯: haraemiri (49.218.19.170), 09/16/2017 08:51:57
9F:推 taoist9999: 本件有可能適用舊制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交易隔年五年 09/16 12:30
10F:→ taoist9999: 才申報,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如果符合自用房屋的話,可 09/16 12:30
11F:→ taoist9999: 選用新制房地合一稅,登記三十天內申報,採分離課稅。 09/16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