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rarbilUTN (圖總大台)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房東被前室友檢舉逃稅卻跟我們要
時間Sat Jun 17 17:18:18 2017
1. 房型: 家庭式公寓
2. 合約簽法: 一人承租人其他人連帶保證人
3. 問題背景(短): 房東被國稅局追討過去的稅跟我們要, 我們不想付但擔心被扣押金
4. 問題背景(長):
我們其中住的時間有長有短 (最長三年)
最近我們表示有意續租, 房東說之前鬧不愉快離開的前室友跟國稅局檢舉她逃漏稅
被國稅局追討過去的房屋稅, 綜合所得稅等等 (從三年前開始算)
表示要簽新約的話房租漲數千元 (這部分我們還可以接受)
然後交給我們那幾張她被追稅的影本說她不會自己付要我們想想 (意思應該是看要怎麼分)
我們討論之後決定不租了也不願意付那些過去的稅 (不管要付多少)
但現在擔心房東會從押金扣不退還給我們 (兩個月押金)
房東還強調租約上有一條: "本件租屋之房屋稅, 綜合所得稅等, 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
其增加部分, 應由乙方負責補貼, 乙方決不異議"
想請問如果最後要鬧上法庭, 那條適用嗎? 我們站得住腳嗎?
謝謝<( _ _ )>
補充:
之前的租約中有特別寫我們不能報所得稅, 我們也沒人申報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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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16.2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x/M.1497691101.A.5A4.html
※ 編輯: yrarbilUTN (36.226.116.20), 06/17/2017 17:25:18
1F:→ nctuuser: 上法院就是要你們一起攤多的稅額了,有前例可循。 06/17 17:53
2F:→ nctuuser: 原因就是契約那條,不信的話可以試試,記得分享案例。 06/17 17:54
請問有前例的參考連結嗎? 怎麼攤?
3F:→ alex2000: 最討厭這種兩頭賺的承租戶,要碼就不要跟人簽這種約。 06/17 18:02
當初誰知道房東沒報稅? 逃漏稅被追稅怪房客??
4F:→ lovekangin: 當初簽合約的時候怎麼不多看看.. 06/17 18:16
5F:→ lovekangin: 記得大法官還是誰解釋過 這種合約訂定是有效的 06/17 18:16
請問有參考連結嗎?
6F:推 lovekangin: 參考最高法院93年台上字第1357號判決 06/17 18:46
7F:→ lovekangin: 還有 最高法院65年台上字第1119號判例 06/17 18:46
8F:推 lovekangin: 簡單說 房東規定稅負給房客負擔 是經過雙方合意的話 06/17 18:51
9F:→ lovekangin: 那這個約定就有效 06/17 18:51
10F:→ lovekangin: 不過就租約來看 是只有增加的部分是房客負擔 不是全部 06/17 18:53
12F:→ lovekangin: 這個網站的問題跟你的很類似 06/17 18:56
謝謝lovekangin!!!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我們沒人用來抵扣所得稅, 然後是因前房客檢舉
造成的也不算我們造成的, 然後"增加的部分由房客補貼"看起來是基於房東已經有繳稅
的前提而不是像現在這種從0->N的增加?
※ 編輯: yrarbilUTN (36.226.116.20), 06/17/2017 19:16:42
13F:→ lovekangin: 0->N也是增加啊... 之前判決是說房客要繳稅 06/17 19:21
14F:→ lovekangin: 不過法院打自己的臉好像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06/17 19:22
15F:→ lovekangin: 有判決跟判例在 走法院你要付的機率應該很大... 06/17 19:23
16F:推 aflan5420: 問一下消保官,消費者保護法第16條 06/19 00:31
17F:→ aflan5420: 再者違反公序良俗的契約是無效的,他要你不能報所得稅 06/19 00:35
18F:→ aflan5420: 就是意圖使人違憲,違反憲法要人繳稅的義務 06/19 00:35
19F:推 neglect: 房東沒說不繳稅啊,都約定了要是稅變多了,是房客要負責 06/20 09:55
20F:→ neglect: 差額啊 XD 06/20 09:55
21F:→ neglect: 哪裡違憲了…又不是不繳稅 06/20 09:56
22F:推 lovekangin: 要分兩個問題討論 約定不報稅的約定是無效的 但是約定 06/20 18:43
23F:→ lovekangin: 增加的稅負由房客負擔經過雙方合意是有效的 06/20 18:43
24F:→ nctuuser: 樓上兩位解釋得這麼清楚了,建議你可以請法官評評理 06/20 22:31
25F:推 sindyevil: 押金不返還就存證信函跟他要,不給就走支命/小額程序,他 06/30 13:18
26F:→ sindyevil: 如果說扣押金是為了稅金,那就主張一碼歸一碼,稅金要補 06/30 13:19
27F:→ sindyevil: 多少照契約期間等方式計算,要看到計算式討論合不合理. 06/30 13:20
28F:推 cobrabaton: 租賃契約不歸消保官管...某樓請搞清楚租賃是民法。 07/02 17:27
30F:→ cobrabaton: 最近修法租賃應記載及不得記載內文有明訂,不得約定稅 07/02 17:29
31F:→ cobrabaton: 賦轉讓,有約定其約定無效。 07/02 17:29
32F:推 cobrabaton: 如果要讓租賃變成受消保法保障,就要舉證房東是以出 07/02 17:30
33F:→ cobrabaton: 租為業。那就是業者跟消費者了 07/02 17:30
34F:推 adey40: 新法是禁止約定稅賦轉讓,所以依法院解釋如果約定要轉讓 07/02 17:39
35F:→ adey40: 就是違反禁止規定不合法,那只要預先設定會被報稅,直接 07/02 17:39
36F:→ adey40: 調高租金金額就能避掉新法了,不過會不會有人租是重點 07/02 17:40
37F:推 abasqoo: 他那個是逃漏稅 非法被追稅不適用在簽約條款 04/29 22:19